泉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泉州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2016-06-17 18:02 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现将《2016年泉州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泉州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增加自信、抢抓机遇,勇担重任、奋发有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中医药、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中医药改革,完善中医药政策,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为丰富祖国医学宝库、建设健康泉州和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学习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十三五”中医药规划工作

  (一)开展系列学习活动,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内涵和要求。重视“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主动将中医药事业“十三五”规划纳入当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中,规划好“十三五”中医医疗资源设置,构建与常住服务人口相适应的中医医疗资源,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等,制定和施行具有中医药特色、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

  (二)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价格形成、绩效评估、人事薪酬制度等中医药倾斜政策。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着力点,继续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政策。

  (三)推动分级诊疗工作。根据下一步我市将出台的《泉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中医医疗机构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建立医联体等分级诊疗工作。

  (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改善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加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三、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五)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及内涵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市、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和基本设备配备,改善中医医疗环境,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泉港、石狮要尽快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二是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深入开展中医医院巡查和评审评价,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全面提升全市中医特色服务水平,切实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和科学管理。

  (六)全面推进创建基层中医药先进市工作。

  根据《泉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和任务指标,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细化分解辖区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目标、任务,画出线路图,明确时间表,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创建工作。丰泽区今年力争通过省、国级评审,其他各县区必须在2017年初申报接受省级初评。

  (七)同步加强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按照《泉州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未完成标准化中医科的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设立中医科,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八)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农村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坚持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农村特色专科(专病)作为中医院内涵建设的重点,做好在建重点专科(专病)和农村特色专科(专病)工作。继续重点专科创建工作,争取今年再创建3-5个市级重点专科、2-3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和2-3省级农村特色专科(专病)。

  (九)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信息平台,推进应用系统建设,推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继续做好基于电子病历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信息安全体系。探索“互联网+”中医医疗,探索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

  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十)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鼓励提供冬病夏治、冬令膏方、中医康复、体质辨识服务,探索中医“治未病”在妇幼保健和慢病管理的模式和方法,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推广应用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加强对社会办中医养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和指导。培养一批中医药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医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养生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等中医“治未病”实用型人才。

  (十一)推动养生保健和特色康复服务发展。按照《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开展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康复疗养机构的转诊与合作,构建分层次、分阶段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建设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基地能力建设,继续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十三)推进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工作。贯彻落实卫生部52号文精神,进一步完善师承教育制度,继续做好国家、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工作、名中医访问学者项目,培养一批优秀中医药人才。

  (十四)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加强中医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做好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

  (十五)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招收、培养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及发展中医药要求,充实招收中医类人员。开展基层老中医药师承带徒工作,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保健、护理和健康指导服务。做好农村传承师承人员集中培训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

  六、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

  (十六)集中力量深入开展部分有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中医药研究,开发院内中药制剂,力争在治疗手段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形成较为成熟的综合治疗方案或诊疗常规,使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疗效切实得到提高。结合我市优势,积极研究中医特色的健康状态检测、监测、评估、干预方法,提高我市的中医药科研能力。

  七、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

  (十七)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落实好《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着力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和合理用药,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加大名中医、名科、名院宣传,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十八)认真做好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公益性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科普宣传,借助新兴媒体,加大中医药工作新闻宣传力度,促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弘扬大医精诚的中医药核心价值观,加大对中医药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宣传各地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进展。

  八、推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

  (十九)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引导全行业深化作风建设,提升职业操守,规范职业道德。推进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九、依法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二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行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开展中医药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和中医医疗服务的监管,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十、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和合作。加强泉州与台湾、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加强中医药专家学者互访、讲学等交流活动,共同弘扬中医药文化。办好在石狮市举办的第12届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引导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资本来泉举办中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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