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泉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7-01 17: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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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泉州市卫健委 泉州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泉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泉卫基层〔2020〕10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通过建立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政策配套的医疗服务制度,我2017年起开展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鲤城区和丰泽区开展试点,之后在全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已初步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20181217日我委印发《泉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泉卫计基妇〔2018359号),为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市卫健委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泉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落实,规范做实做细签约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履约情况、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理、签约服务效果评价等内容进行考核,采取分级考核方式:一是市对县考核,市卫健委和医保局联合制定本市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落实绩效考核小组,对本市各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县对医疗机构考核,县级卫健、医保部门每年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并邀请同级财政部门参与考核。三是医疗机构对签约团队考核,承担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

突出考核成绩应用,市对县、县对医疗机构考核成绩与家庭签约服务费医保资金拨付进行挂钩,医疗机构对签约团队的考核结果要与签约服务补助费用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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