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第三季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5-11-05 13:22 浏览量:

委直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4〕64号)精神,市卫计委于2015年9月上旬组织委直属18家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今年来,受检单位能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到位。能 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将排查工作落实到科室和具体责任人。针对7月份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都能按照标准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市第一医院重新明确领导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月期间,邀请专家到病区开展消防讲座,增强火灾防 范意识;市急救指挥中心和市中心血站联合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单位间火灾应急联动能力。

    (二)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能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整改、日常安全监管、安防技防设施设备等经费列入安全生产预算,不断提升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受检单位能根据实际,组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队伍,严格消防重点部位日巡查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如高压锅炉、消控室、电梯等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应急值守,确保单位内部生产安全。三是加 强日常监管工作。能按照市政府和市卫计委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单位各种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据统计,6月份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各单位自查共发现隐患57个,多数已整改到位。

    (三)开展宣教育活动。能 按照市卫计委下发的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舆论 氛围。各单位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教育的内容,通过候诊大厅电子屏幕、卫生墙报等形式强化广大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6 月24日,我委依托市儿童医院专门组织召开泉州市直卫计系统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暨消防安全演练,参会人员将近300余人,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内容、效 果等各个方面都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市直卫生系统共开展培训活动19场次,培训人员2000多人。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虽 然受检单位在火灾隐患排查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检查中也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详见附件):一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 足,部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老化,部分消防栓水带老化、压力不足,个别消防栓门损坏。二是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强。个别医院急诊楼部分楼层逃生通道被锁闭,部门 建筑物采用彩钢板简易搭盖,消控室存放高功率电器,医院病区防火门敞开没有常闭。三是宣传培训工作不够深入普及。少数单位宣传培训工作不够深入普及,消防 培训未全员到位,消控室在岗人员对消控设备操作不够熟练。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抓好业务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盗等管理要求,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严格操作规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加大督查整改力度。结合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行动,创建安全发展行业等,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进度,并做好跟踪督查,一抓到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工作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为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请各单位根据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2015年9月25日前报送市卫计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庭裕,电话:22273996,传真:22279821。

 

    附件:2015年第三季度对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2015年第三季度对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一、泉州市第一医院

     (一)东街院区宝莲楼3楼东边堆放纸皮。

    (二)宝莲楼7楼天台堆放杂物、报废床,通道放床垫。

    (三)城东院区N23病区安全出口指示灯掉落。

    二、泉州市中医院

    (一) 药库配置灭火器不足,个别灭火器损坏。

    (二)毒麻药品储藏室距离值班室较远,报警装置未与监控室联动。

    (三)配电房、备用电机房、储油室空调尚未安装,温度较高存在自然隐患。

    三、泉州市光前医院

    (一)灭火器放置不合理。

    (二)发电室堆放杂物。

    (三)没有供氧室检测记录。

    (四)没有配电室巡查记录。

    (五)未开展电梯日常自查。

    四、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大楼一楼一侧消防通道堵塞。

    (二)地下室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消防栓前停放多辆自行车,影响消防栓的使用;个别灭火器压力不足;冷库旁堆放废弃的塑料冰袋等易燃物品;恒压水泵室等重要部位监控不到位。

    五、泉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一)一楼消防通道堆放大量塑料、废纸等物品,消防通道不够畅通。

    (二)食堂厨房消防设施放置不合理,人员消防培训不够到位。

    六、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一) 原住建大厦的消控主机未由建设商移交院方管理。

    (二) 旧门诊部和住院部1、2号楼未纳入消控室控制,未建立防火喷淋系统。

    (三)消防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未及时规范整理更新。

    七、泉州市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一)氧气室没有日常检测记录。

    (二)食堂储油箱旁未配置泡沫灭火器。

    (三)配电室没有应急灯配置,没有巡查记录。

    (四)部分消火栓前堆放杂物。

    (五)病理室危化品储存没有加装防盗设施。

    八、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

    (一)氧气储藏室堆放杂物。

    (二)没有开展电梯应急演练。

    九、泉州市第三医院

    (一)消防培训不够系统到位。

    (二)酒精存放间等重点部位仅配挂锁,安全防护不到位,。

    (三)医院食堂厨房使用的柴油燃料存在安全隐患。

    十、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一)消控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故障。

    (二)部分仓库存放易燃物品,部分灭火器损坏。

    (三)地下室人员混杂,出租户设置厨房煮饭等情况。

    十一、泉州市中心血站

    (一)血库室无制度上墙,血库办公室对电动车违规充电。

    (二)配电室缺日常检测记录。

    (三)电梯使用管理没有应急预案,没有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氧气空瓶安置存放地点不妥。

    十三、市传染病院

    消控室存放高功率电器。

    十四、市计生服务站

    站内消火栓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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