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通告!
时间:2022-03-19 14:36 浏览量: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2022年6号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

二、检测时间

2022年3月18日上午7:00开始

一、检测对象

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含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二、采样地点

以各县(市、区)公布为准,广大居民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外来商务务工人员就近参加当地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全市居民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完成各轮次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通知,携带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八闽健康码”“行程码”,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

(二)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集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三)各核酸采样点要设置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按规范要求配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保障物资、药品供应。

(四)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督促员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经营、出租场所业主要认真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参加核酸检测。

(五)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六)如未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造谣传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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