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中医骨伤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88号)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于2025年1月16日—17日对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等级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组现场评审,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6日—2月13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持有异议,均可向泉州市卫健委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依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621室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
联系人:蔡炼
联系电话:0595-22289315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