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近日,市卫计委组织专家评审出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对学术优势明显、人才梯队合理、能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专科,每个专科给予75-10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这是我市继2014年从45个申报专科中遴选出6个项目给予扶持后,再次新增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一是遴选新增12个市级重点专科。组织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评审出2015年度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即泉州市第一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血液内科,市光前医院肿瘤放疗科、市儿童医院儿童重症医学科、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口腔科、晋江市医院神经外科、安溪县医院儿内科、德化县医院创伤骨科、石狮市医院骨科等九个西医类临床重点专科,以及泉州市中医院中医脾胃肝胆病科、泉州正骨医院强直性脊柱炎专科、安溪县中医院针灸康复科等三个中医类临床重点专科。
二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扶持专科建设。安排450万元补助资金扶持入选的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市级单位每个专科50万元、县级单位每个专科25万元。同时,要求市直医院和相关县(市、区)至少按1:1比例筹措的建设经费。各项目承担医院要按照《泉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要求,科学制定专科发展规划,明确学科带头人的责、权、利,把建设成效纳入医院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以绩效为主的专科评估机制,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市卫计委将加强专科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每年10月份组织专家对专科建设目标和任务执行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3年后组织评估验收,不达标者取消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称号。
三是以人才招聘创新促进专科建设。制定《公立医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符合《目录》条件的人才,采取直接考核聘用方式,由公立医院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编制使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医院可以根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需要自主决定引进高层次卫技人才,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在市属公立医院中,拥有博士学历者,以及县级公立医院中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聘任高级职称时,将不再受医院职数的限制,即不占本单位职数,实行统筹单列管理。对于列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项目承担医院将在科研立项、成果奖励、职称评聘、学会任职、外出进修、交流等方面予以倾斜,并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学科骨干到国内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和医疗机构深造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推荐学科骨干在国家、省学术团体中担任一定职务。同时,提高公立医院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改善职称晋升空间幅度。职称聘任由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实行,直接报市人事职改部门备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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