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计委召开全市基层综合医改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全省会议后全市基层综合医改工作进度,并对2017年基层综合医改工作进行部署。
市卫计委叶一帆主任、吴宗桥副主任、胡晓昆副调研员;委办公室、规信科、财务科、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妇科、宣传科、人事科主要负责人,委医改办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卫计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局长、分管基层医改副局长、基层医改相关科室科(股)长,各县(市、区)医管办负责人出席会议。
市卫计委主任叶一帆就推进全市基层综合医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勇于担当,抓好基层综合医改工作。
作为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三大城市之一,也是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到了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
伴随着基层综合医改继续深化,难点问题集中显现,体制性、机制性矛盾集中暴露,改革面临的困难更多、挑战更大。同时要看到本轮基层综合医改条件有利,迎来了重大机遇:
一是对医改认识更加深化,深化基层医改已经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
二是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确,推进基层医改的基本路径已经清晰;
三是改革的基础更加扎实,医改经验积累丰富;
四是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医改提供了更加雄厚的物质支撑。各级卫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坚定信心,下大决心,坚持“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努力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公共产品。
创新机制,提升能力,突破基层综合医改重难点。
下一步基层综合医改要着力做好四项工作:
一要对接国家“大医改”。重点抓好十项具体工作: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的“六统一”;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认真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全面启动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加强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二要下大力气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学科建设是今后几年我市卫计工作的重头戏,我市将搭借省卫计委“创双高”(创建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医学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平台,创建一批市级、省级、国家级水平的临床重点专科;各地要着力培育一批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及学科带头人。市里还将实施“名师带徒工程”,遴选100名三级医院高级职称医师,为基层指导、帮带、培养一批优秀医疗技术骨干。同时要通过对口帮扶、建立医联体、医共体、托管等形式,从技术支持、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薄弱学科建设。
三要打通“最后一公里”。关键要转变和创新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和便民利民等三个问题。
四要调动工作主动性。各地医管委办要抓紧牵头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要落实差别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编制和职称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充分调动基层的主动性、积极性。县(市、区)要设立县级基层卫技人员管理服务保障中心。要用好、用足、用透“利好”政策,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
落实责任,发挥好考核导向作用。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
要强化政府办医、监管等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医疗卫生资源的责任,强化政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维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可及性。
县医管委代表政府审定县、乡、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建设、政府投入、资产处置、财务预决算、人员编制配置、干部任免调配、年度绩效考核及院长年薪等重大事项。县医管委办公室(“县医管办”)要推动医管委承担县域办医、行使办医及监管主体责任,协调医管委各成员单位争取在基层综合医改政策上获得支持。
二要明确任务清单。
我市2017年的基层综合医改工作包括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深化基层医改共有19项任务。
①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目标任务有8项。制定出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启动院长目标年薪制工作;制定出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探索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启动实施县(市、区)级公立医院财务年度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推行委派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二、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覆盖出院病人比例分别达到70%、50%;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推进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编制使用备案制和人员控制数管理。
②深化基层医改目标任务有11项。县(市、区)要全部设立县医管委并实质运作;县(市、区)要制定出台深化基层医改实施方案或细则;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达标建设。
各县(市、区)制定出台基层医疗机构院长(主任)目标年薪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一归口、三下放”政策,完善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各县(市、区)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并由县医管委核定;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各县(市、区)在县卫计部门设立基层卫技人员管理服务保障中心,调整核定基层人员编制,改革用人用工制度,落实基层职称评聘政策等。
制定出台县(市、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年底前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设立实现全覆盖和“七统一”管理;基本实现行政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和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试点区(鲤城区、丰泽区)制定出台城市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其他有条件的市辖区或县(市)城关可同步开展;制定出台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基层用药、医保支付、医疗价格等配套政策;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完成县级卫计行政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
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医改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起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医改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公布医改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基层综合医改部分已列入省对市政府绩效考核,也将列入市对县的政府绩效考核。省对市绩效考核的指标“分级诊疗指数”涉及三个具体指标:县域就诊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和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积极做好医改政策解读,妥善回应社会关切的医改问题。要宣传报道医改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增强改革信心,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要善于为分级诊疗工作造势,引导老百姓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习惯。要一以贯之抓好行风建设,重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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