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全力推进托育工作良性健康发展
时间:2023-07-12 09:53 浏览量:

  今年7月6日,全国托育机构备案工作研讨会在晋江市召开,泉州市卫健委和晋江市卫健局等5个单位分别在研讨会上作托育工作典型经验发言。近年来,泉州市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工作,强化政府推动,抓好制度引领,注重政策扶持,成立产教联盟,加强监管督导,全市托育工作得到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杨文庄司长等领导今年6月和7月来泉调研时的充分肯定。

  01强化政府推动,注重顶层设计,抓好机构备案

  市政府建立“泉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卫健委主要领导任副召集人,市委编办、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等19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定期调度工作,抓好机构备案。同时,婴幼儿托育工作和托育机构备案纳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泉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全市托育机构共393家,共提供托位22720个(其中有142家普惠性托育机构,共提供普惠性托位11749个)。全市托育工作也得到省卫健委的高度肯定,在今年6月9日全省托育工作培训会上,泉州市卫健委作《坚持“五动”机制提供“五种保障”扎实推进泉州市普惠托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发言。

  02强化领导带动,注重制度引领,抓好机构建设

  泉州市人大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托育工作和托育机构备案。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28日召开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每年都带队开展全市托育机构安全生产和托育机构备案情况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汇报。2020年以来,市政府每年都把婴幼儿普惠托育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累计下达各级财政补助资金7237万元。市卫健委党组把托育工作和托育机构备案列入今年重点调度内容,做到“五个有”(即有调度制度、有议事规则、有会议纪要、有专题汇报、有定期督导)。今年6月5日,市卫健委与丰泽区政府等联合举办“‘普惠托育·泉州在行动’——2023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泉州市启动仪式”,在全市掀起“举办一场启动仪式、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组织一次联合督查、开展一个专题调研、宣传一批示范典型”的托育服务宣传月“五个一”活动热潮。

  03强化部门联动,注重政策扶持,抓好机构配套

  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市直部门联合出台扶持措施,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中,把托育机构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统筹规划,并把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给予优先保障,做到同步动工、同步竣工、同步交付。2021年以来全市通过房地产项目配建婴幼儿托育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在全市托育机构完成规范备案时,有关部门同步落实税收优惠、贷款优惠、水电气按居民价格收费等扶持政策。自2022年10月以来全市累计减免13.65万元;对于无偿或低偿提供场地用于托育和家政服务的社区,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全市累计补助405万元。

  04强化高校互动,注重产教联盟,抓好机构培训

  今年3月,市卫健委与市教育局联合全市50家中高职学校和托育机构成立“泉州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产教融合联盟”,依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广泛开展育婴员、保育员等相关职业技能评价。2021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技能评价9368人次,其中取得育婴员、保育员、母婴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885人,取得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607人。出台《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取得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每人5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700—3000元的技能培训补贴。印发《泉州市部分重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将育婴员、保育员、健康照护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等职业(工种)列入《泉州市第一批重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浮30%,最高可补贴3900元。

  05强化行业出动,注重监管督导,抓好机构规范

  今年5月,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安全生产县级自查整改和市级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34份。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87次,重点对全市托育机构在岗从业人员健康证、规范备案、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消防验收、安全出口、应急处置预案、房屋结构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安保维稳管理、环境卫生安全等进行全面督查。此外,各级把全市托育机构登记监管信息和备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示,全面推进“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畅通举报渠道,助推托育工作和托育机构备案高质量发展。

  今后,泉州市将以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目标,继续坚持高位推动,优化政策扶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营造全市支持托育工作和托育机构备案的良好氛围。

   

  

  来源:委人口家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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