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 “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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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卫综〔2022〕188号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

  目  录

  前  言 4

  第一章  规划的背景 5

  第一节  主要成就 5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 7

  第二章  总体要求 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8

  第二节  基本原则 9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1

  第三章  重点任务 13

  第一节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13

  第二节  主动融入医改大局,发挥中医药作用 16

  第三节  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 19

  第四节  推动中药及相关产业发展 22

  第五节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4

  第六节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对外交流 26

  第四章  保障措施 29

  第一节  强化组织实施 29

  第二节  完善补偿机制 29

  第三节  加强行业管理 30

  第四节  加强规划保障 30

  附  表:重大项目清单 31

  前  言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中医药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对振兴发展中医药、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作出新贡献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2〕26号),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在“十四五”期间的振兴发展,促进健康泉州战略实施,结合《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发〔2020〕8号),制定本规划。《规划》明确提出泉州市“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市中医药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中医药政策配套措施、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的背景

  第一节 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中西医并重,不断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传承弘扬闽南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加强服务体系、人才队伍、重点专科、传承创新、宣传交流等方面建设,“十三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推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公办县级中医医院全覆盖。全市共有中医类别医疗机构385家,其中:公立中医医院10家(三甲3家、三级1家、二甲4家);中医床位数4000张,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为4.6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3557人,每万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为4.1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5%村卫生所能开展4类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医药传承创新进一步推进,学科人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全市共有中医类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5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8个,国家级农村特色专科建设项目6个; 省级重点专科18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4个;市级重点专科16个。“十三五”以来,全市共新招聘基层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667人,增加82%,有效扩充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才。

  ——中医药文化宣传交流加快发展,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出版了一系列中医药作品。积极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为平台,推进泉州中医药与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广泛交流。

  2019年2月份,我市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全市11个县(市、区)也全部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考核验收。2018年,泉州市人民政府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签订《发展泉州中医药事业战略合作意向书》,通过与国内著名高校的战略合作、资源共享,推动市中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合作共建。安溪县中医院创新“互联网+中医药”模式,建设县域“共享药房”的经验被收入医改蓝皮书《中国医改发展报告(2020)》,并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播出。已有晋江市、安溪县、德化县3个县(市)中医医院独立成为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医药全程参与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

  2019年10月全国中医药大会的胜利召开,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中医药因其独有的理论体系、核心理念和长期的临床实践积累,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医药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走向世界步伐加快,中医药的社会需求更加广泛,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

  同时,与健康泉州战略实施要求和全市老百姓中医药医疗康养服务需求相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资源配置总量还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发展不均衡;中医在临床中整体优势发挥不足,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不足;中医药文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对外传播交流有待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不能满足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有待完善;中医药产业的底子较薄,亟需加强投入、加快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坚持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树立新发展格局,以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需求为目的,以服务网络、队伍建设、能力提升、完善机制为重点,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多元价值作用,坚持突出中医药医疗服务核心价值,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力提升中医药服务条件、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持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坚持遵循发展规律。坚持中医药姓“中”,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中医药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发扬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精神。注重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原理,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破除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模式、服务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坚持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促进中医药服务均等化;坚持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统筹兼顾中医药各领域、各环节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中医药服务领域全覆盖、生命周期全覆盖,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每万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6.2张;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一支由10名省级以上名中医、50名中医名师(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00名以上中医药骨干人才、4500名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每万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5.2人。

  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至少设置1个中医专科、具备中医传统诊疗服务能力并提供中药饮片服务;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0%的村卫生室能够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量在“十四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持续提升;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泉州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泉州市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

  2025

  指标  性质

  1.三级中医医院数

  

  4

  5~6

  预期性

  2.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

  1

  预期性

  3.每万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

  

  4.6

  6.2

  预期性

  4.每万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4.1

  5.2

  预期性

  5.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

  

  ——

  0.79

  预期性

  6.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

  %

  87.5

  100

  预期性

  7.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设置发热门诊的比例

  %

  66

  100

  约束性

  8.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

  %

  42.86

  60

  预期性

  9.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

  60

  80

  预期性

  注: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中医门诊部(含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少数民族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含中西医结合诊所、少数民族医诊所)。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快中医药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市中医院创建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积极发挥全市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建设。持续提升市中医院、泉州市正骨医院、晋江市中医院、安溪县中医院等三级中医医院的中医药和综合服务能力。适度扩大部分县级中医医院规模,加快泉港区中医院、石狮市中医院标准化建设。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加强中医科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全市中医类医院的床位数和诊疗量占比。到2025年,安溪县中医院争取通过三级甲等评审,德化县中医院、南安市中医院争取通过三级医院评审,全市三级中医医院争取达到6个(其中4个三级甲等);新建设的石狮市中医院、泉港区中医院争取通过二级甲等评审;建设一批示范中医馆。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市中医院建设中医医疗协作联合网络。支持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中医专科联盟;强化各级中医医院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帮扶。二级甲等及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可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保持县级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等级不降,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建立市级中医药质控中心,完善中医药服务质控体系,加强对全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全面监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至少设置1个中医专科、具备中医传统诊疗服务能力并提供中药饮片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市、县两级财政依据相关规定对民办非营利性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鼓励中医师多点执业。

  推进“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完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中医医院、智慧中医医院(中药房)、分级诊疗等网络平台建设,提供在线预约、远程诊疗、缴费配送等便捷服务。鼓励开发、推广中医智能辅助治疗系统。推广“联盟+共享”模式,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依托便捷的互联网和物流系统,开展中药饮片统一采购、煎煮和配送服务。

  专栏1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中医药服务机构发展建设:加快泉州市中医院市康复中心、院内制剂室项目建设,按照标准配齐用房、设备。加快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建设。

  石狮市中医院加快医院改造项目建设;晋江市中医院加快院区改扩建项目、与福建中医药大学合作项目建设;南安市中医院加快新住院大楼建设;惠安县中医院加快康复中心和老年医院院区建设;安溪县中医院加快城东院区(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的建设;永春县中医院、德化县中医院加快康复大楼建设。新增1~2家三级中医医院;新增1~2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按照《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基本标准》落实中医药科室门诊、病房、药房、治疗区设置标准,加强中医药人员配置,完善中医管理体系、落实中西医协同诊疗和会诊机制。

  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治未病、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康复专业,将中医药融入妇幼健康全过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提升工程。新建10~15示范中医馆。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第二节 主动融入医改大局,发挥中医药作用

  推动基层中医药改革发展。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独特优势,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帮助打通农村、城市两个“最后一公里”。市中医院牵头、县级中医院协同、各县(市、区)1~2家示范中医馆参与组建以业务协作为纽带的中医医疗协作联盟,泉州市正骨医院牵头、各县(市、区)1~2家基层中医馆参与组建中医骨伤专科联盟,市中医院与鲤城区建立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临床带教、技术帮扶、专科共建、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科研协作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重点加强中医优势特色专科、治未病科、康复科建设。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形成县域中医药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服务中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中医医疗和康复服务。开展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试点,探索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面向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定向委培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基层中医临床、管理、护理和中药等专业人员,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

  制定实施鼓励中医药应用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力度,继续执行中医医保倾斜政策,鼓励引导群众选择中医药服务。在中医药治疗率考核达标的基础上,各级中医医院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按降低一个医院等级标准执行,最低按一级标准执行。对设有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疗效确切且价格适宜、不易滥用的治疗性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取消或降低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建立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关注体现临床医疗价值和中医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服务项目。推动中医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改革。在按病种收费改革中,选取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并在医保付费标准上适当倾斜。通过中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改革,提高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应用中医药技术的积极性,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推动资源节约型医疗模式的形成,减轻患者负担。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新获批的本土中药产品及时在全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上挂网,鼓励引导我市医疗机构及时将挂网的本土中药产品纳入药品采购目录,以推动中药新产品的临床使用和企业对中药创新品种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在医改考核指标体系中明确中医药特殊政策。加强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年度绩效考核与结果应用,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中药饮片纳入基本药物统计指标,但不纳入药占比指标考核。在医疗控费指标制定时,充分考虑中医医院普遍收费项目少、价格低的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的倾斜。在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中,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对各级中医医院的政策性减收由同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偿。

  专栏2  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

  市级中医医院医疗协作联盟、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市中医院牵头、县级中医院协同、各县(市、区)1~2家示范中医馆参与组建以业务协作为纽带的中医医疗协作联盟,泉州市正骨医院牵头、各县(市、区)1~2家基层中医馆参与组建中医骨伤专科联盟,市中医院与鲤城区建立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中医医共体突出特色、协同合作、错位竞争。

  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实施对口支援提升项目建设,加强被支援单位人才培养、重点专科、远程诊疗、管理能力等建设,提升被支援单位中医药诊疗能力。

  医保支持政策: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政策标准,总结推广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方案。推动中医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改革。

  第三节 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

  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实施中医临床优势专科提升工程,重点做优做强针灸、推拿、肝病、儿科、脑病、肿瘤、康复、肾病、骨伤、肛肠、妇科、脾胃、风湿、皮肤等中医特色学科,完善中医重点专科淘汰退出、择优增补及资金支持等制度。加强基层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彰显中医药在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治疗中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医护理能力,发挥中医护理特色优势,优化中医护理方案。到2025年,争取建成1~2个区域中医(专科)治疗中心,实现现有3个国家级、18个省级、16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质量提升,提高优势病种诊疗服务水平。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提高针灸、推拿、正骨、拔罐、刮痧、膏方、敷熨熏浴、药膳等服务能力。打造泉州南少林正骨品牌。传承发扬我市各省级中医药学术流派。以三级中医医院为试点,探索设立“中医特色门诊”“经方门诊”“经典病房”。由市中医院、市中医药学会牵头组建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通过强化中医临床思维,持续优化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临床路径。

  强化中医治未病在疾病防控中的作用。将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立治未病中心,综合性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治未病服务站,治未病中心(科室)应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理念宣传、科普工作。到2025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施行“中医二十四节气养生行动”,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操(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结合健康泉州行动,推广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通过参与救治、远程会诊等方式,在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中西医协同作用。加强中医医院传染病相关科室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医院等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

  推进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市中医院建设泉州市康复中心,加快中医医院康复科标准化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在基层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开展康复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促进中医药、传统康复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

  专栏3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升针灸、推拿、肝病、儿科、脑病、肿瘤、康复、肾病、骨伤、肛肠、妇科、脾胃、风湿、皮肤等中医优势专科的诊疗能力。实施薄弱科室提升建设,重点开展急诊(含卒中、胸痛、创伤)、外科、影像、检验能力建设,完善中医医院服务功能。

  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提升综合医院中医药诊疗、中西医协同重大疾病救治、中药药事服务能力。

  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健康干预、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康复能力。

  重大传染疾病协同救治:加强疫病防治中医药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疫病救治专项培训,加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和疫情防治能力建设。

  中医护理能力建设:开展中医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中医护理能力,充分发挥中医护理特色优势,优化中医护理方案。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加强中医药推广基地建设和师资力量建设,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30项适宜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推广10项目适宜技术。

  第四节 推动中药及相关产业发展

  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大力支持灵芝、金线莲、铁皮石斛、山药、金银花、麦冬、黄花远志、棘胸蛙等泉州特色动植物药材的种养殖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中药材、药材种苗、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追溯体系。强化中成药质量监管及合理使用,加强上市产品市场抽检和不良反应检测。壮大本土中药企业,持续推进泉产药材标准化种植。加强我市中草药材野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通过开展野生中草药普查,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中草药材的保护。

  扶持中药材及相关产业发展。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全力打造具有闽南特色的中医药产业链。加大中药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企业收购中药材原料生产中药,按照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100亩以上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50亩以上良种繁育基地、500亩以上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等项目。鼓励本土中药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民间中草药材的筛选保护与开发。规划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医药产业园区、闽南中草药生产基地和“中药小镇”“百草园”。推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旅游、餐饮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闽南中医药特色乡镇,培育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森林康养基地和中医医养结合项目,开发具有泉州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

  培育本土优质中药品牌。重点培育灵源万应茶、赛霉安、养脾散、老范志神曲、泉州蛇药、正骨吊膏、正骨活络油、归真堂熊胆粉等泉州优秀中成药品牌,鼓励本土中药企业开展经典名方研发和中药新药研发。加强市中医院、泉州市正骨医院、安溪县中医院中药制剂中心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制剂在市域医疗联合体及指定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将院内中药制剂开发为中成药上市。

  大力发展药膳产业。支持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等开展中医药膳标准的研究、推广、应用。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膳指导或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建立药膳食疗开发团队,将药膳食疗作为临床治疗的主要手段之一。开展药膳食疗相关的健康宣传教育,推广科学、健康的饮食理念,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的作用。鼓励把药膳食疗列入中医药院校教学内容。开发具有特色的药膳旅游线路和产品。支持泉州药膳申请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专栏4  中医药产业发展

  中草药种养殖:大田种植面积达2000亩以上;林下种植面积达1.1万亩;创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2个。

  中医药企业发展:全市中药生产企业实现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培育1~2家龙头骨干企业,打造2~3个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品牌。

  康养基地建设:创建森林养生城市1个,森林康养小镇2个,森林康养基地6个。

  院内制剂建设:新增30~50种院内制剂。

  第五节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团队评审)和政策支持规定》,积极引进中医药(含种植、加工、炮制、新药研发、药膳等产业相关)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鼓励各县、各单位招收中医类专业定向委培生。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鼓励县级以上医院开展“西学中”培训。在各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学习、考核。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院校开展中医药经典技能比赛。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招聘、使用力度,争取到2025年,每万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含助理)医师数达到5.2人。新增1~2个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提升执业能力,落实“两个允许”,畅通职业预期,建立正向激励的人才流动机制,支持满足最低执业年限的基层中医药人才向上流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录用人员应包括一定比例基层中医药人员,并从学历、职称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基层中医药人才长效保障机制,出台鼓励和支持基层引人、用人、育人、留人的实施意见,并加强督导落实。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

  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构建符合中医规律的中医药评价体系,包括学术评价、人才评价、疗效评价、成果评价及中药临床试验基地评价等。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立科研专职岗位,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改革完善中医药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注重中医药管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专栏5  中医药人才建设

  扩大中医药学历教育规模:实施中医药大专层级扩招计划,鼓励泉州医高专扩大中医药专业招生规模,开展定向招生和订单式培训。

  开展在岗人员专项培训培养:开展国家级、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新增指导老师40~50名、学术继承人80~120名;开展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员培养项目,遴选40~50名优秀青年中医师,通过3年经典研修、临床实践等,造就一批中医青年骨干储备人才;实施基层好中医培训工程,培养县乡中医临床技术人员200名;每个县(市、区)建设1~2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

  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执业环境:出台鼓励和支持基层引人、用人、育人、留人的实施意见,并加强督导落实。

  第六节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对外交流

  加强中医药学术传承。进一步加强现有5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8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实现数字化、影像化记录。做好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传统技术方法的收集整理和登记保护,建立保护评价长效机制。开展泉州市名老中医评选工作。

  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坚持运用中医临床思维,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开展多发疾病和重大疑难疾病多学科联合攻关和临床协作。建立市级科技、卫健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置中医药研究方向,设立一定比例中医药项目。推动中医药成果单列参评科技奖。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研究。支持开展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加强对经典名方、确有疗效的泉州古方和泉州名老中医验方的开发或二次研发。将中医药科研情况纳入名中医评选、学科专科(专病)建设等评价体系。

  促进中医药文化发展。挖掘泉州特色中医药文化,宣传以吴夲医德、苏颂本草为代表的泉州中医历史文化。开展中医药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鼓励在职中医师入校讲课,把中医传统基本知识融入中小学教材和相关职业技术学校,为基层中医的发展奠定群众基础。到2025年,实现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宣传覆盖全市中小学和大部分社区;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长廊。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中医药讲座”等系列活动。支持市中医院建设泉州中医流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市正骨医院建设正骨伤科与中医中药展馆、德化县建设戴云山中医药基地、泉州医高专建设中医药标本馆。鼓励各县(市、区)建设中医药主题展馆或公园。支持各级各类博物馆结合实际,增加中医药内容,强化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功能。全市新建2~3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申报一批中医药类别的非遗项目、新建一批与中医药有关的传习所和展示点。

  加大中医药对外对台交流。加强泉台中医药交流合作。办好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通过提供中医药服务、建设中医药服务合作平台及交流合作基地等措施,深化与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中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市中医药开放发展。

  专栏6  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交流

  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加强5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8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新增创建3~5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中医药科技建设:建立市级科技、卫健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

  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加强正骨文化馆和德化戴云山中医文化园的升级建设,新建2~3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中医药文化传承:开展中医药健康素养调查;加强中医药科普制作和传播;加强本地中医传统诊疗技术的挖掘和保护、中医古典医籍整理保护、泉州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活态传承、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处方收集整理保护。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

  第二节 完善补偿机制

  市级每年从卫生专项中预算安排500万元,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按常住人口每年每人2~3元的标准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重点支持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中医药特色服务、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鼓励、支持、引导境内外组织与个人投资发展中医药事业,捐助支持中医药事业。

  第三节 加强行业管理

  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依法强化卫健部门推进中医药发展和中医药监管的职责。建立健全中医药统计监测制度,完善中医药工作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加强门诊中药处方比例、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等核心指标的年度考核和应用,坚持中医类医疗机构的办医方向。加强中医药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中医药质量和安全。在法律法规制度范围内,以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有利于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为目标,对中医药实行差别化管理。

  第四节 加强规划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中医药健康发展统筹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原有土地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用地价格按照已出台的健康服务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执行。

  附表

  重大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资金安排

  1

  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依托泉州市中医院申报创建

  预算总投资15亿元(项目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

  2

  晋江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

  新建急、门诊综合病房楼及科研、教学、行政后勤配套用房,同时对原急门诊楼、住院楼进行改造升级。

  总投资约7亿元

  3

  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新建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福建省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建筑面积20万名方米,定位为国家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600张。

  总投资约20亿元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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