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07-16 17:4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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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6日,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泉卫基层〔2020〕12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2019年12月,福建省印发《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三明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19〕19号),力争在2020年底前,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覆盖全省所有县域。为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市卫健委会同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联合印发《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明确提出泉港、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8县(市、区)到2020年底前全部建成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下简称“医共体”),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到2022年医共体更加健全完善,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部达标;到2025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牵头机构具备三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二)建设方式

1.建立县级政府主导医共体建设机制:明确医共体组建方式、数量、牵头机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成员单位职责等。

2.创新医共体管理机制(“建立三张责任清单”):建立政府办医责任清单(县级医管委)、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建立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行业监管),厘清责任边界,完善运行机制。

3.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六个一体化管理”):实现医共体内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医疗质量管理、药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等一体化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4.建立紧密型利益共享机制(“两个打包支付”):将基本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给医共体统一管理,并统一预算、拨付、结算、资金管理具体要求。明确基本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结余留用。

(三)主要任务

加快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和镇村两级服务能力建设,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强化“三医联动”、分级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跟踪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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