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医罚〔2024〕1号)
时间:2024-05-17 09:26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医罚〔20241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陈琦玮

处罚事由

陈琦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参照《泉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9-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7-1 的规定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无违法所得)。同时责令改正。

决定日期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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