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医罚〔2025〕1号)
时间:2025-01-23 10:23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医罚〔20251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晋江陈埭泰欣内科诊所

处罚事由

晋江陈埭泰欣内科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照《泉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7-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4-1。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罚款2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27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

决定日期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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