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公罚〔2025〕K2号)
时间:2025-11-2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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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
泉卫公罚〔2025〕K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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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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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群利旅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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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安排1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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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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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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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日期 |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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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1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