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行业创建泉州市安全发展行业工作规划
时间:2014-04-22 00:00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的通知》精神(泉政文〔2013〕175号),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一个安全发展的城市、群众放心的城市,市卫生局结合卫生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基期为2012年,规划期为2013年至2015年。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为目标,以建立有效的预防事故发生的体制、机制、政策、标准、科技、文化等支撑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升医疗卫生单位和相关企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推进卫生行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强化监管,增加投入,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增强全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把发展建立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使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居乐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创建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安全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质量、速度、效益的关系,推动安全生产与卫生行业同步发展。

    (三)坚持预防为主,着力主动保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技术创新,注重本质安全,提高安全素质,实施超前投入,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有效应对安全风险。

    (四)坚持行业部门主导,强化企事业责任。发挥卫生行业部门的主导作用,落实企事业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健全预防事故发生的体制、机制、法规、政策、标准、科技、文化等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泉州市安全发展行业活动,到2015年,全市卫生行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基本形成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有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有效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控监察体系,完善的卫生行业公共安全基础防控体系、可靠的应急处置与事故救援体系,以及科学的安全发展城市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阶段目标

    2015年3月底前,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永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必须通过“县(市、区)级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

    2015年6月底前,石狮市、德化县卫生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计生局必须通过“县(市、区)级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

    2015年9月底前,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通过“县(市、区)级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市卫生局必须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安全综合防控

    1.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发展知识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市、县两级财政年度预算要有创建安全发展行业经费保障。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和先进单位考评的重要指标。严格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指标,生产安全事故指标逐年下降,并纳入市、县两级目标责任制考评。2015年,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后备干部接受安全发展知识培训率达100%;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发的指标范围内,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合理调整安全发展结构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事业采用安全、环保、节能、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督促企事业单位对现有的安全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提高现有设施、工艺条件的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创新和竞争能力。

    (二)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和点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监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和落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晰划分属地管理、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职责。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市、县两级职业卫生监管力量,督促县(市、区)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落实基层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实际,适时发布并积极创新安全发展规章制度,形成较为完善、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实现部门监管有法可依、企事业管理有章可循、员工操作有规可守。积极应用云计算、物联网、视频监控、卫星导航定位等信息化技术,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探索建立企事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对企事业安全生产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预警预报。

    (三)提高全员安全发展素质

    1.提升社会公众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墙报、专栏、专刊或单位内部局域网、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倡导“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青年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使尊重生命价值、维护职业安全与健康成为广大职工生活中的精神追求和基本行为准则。2014年,全市卫生行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2.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管理,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严格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操作人员安全培训。2015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规模以上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安全总监、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率达到100%。

    3.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健全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加大安全法制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在职人员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监督能力。2015年,全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定期邀请政府相关主管机关确认的专业人员授课。积极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大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设以安全发展、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文化,以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文化,以遵章守纪、依法维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班组安全文化,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015年,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和常识教育培训率达到95%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企事业被命名为国家或福建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依法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立项,不安全不生产。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对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和安全检测检验。加强监督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保持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2015年,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论证开展率达到100%,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合格率达100%,督促不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施技术改造或转产,杜绝采用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设备。

    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督促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国家部委已制定专业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按照“国家标准”,尚未制定专业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按照“省级标准”,抓好持续改进、完善提升工作。2013年底,全市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率达到100%,其中,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 2013年底前要有10%餐饮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实现三级达标;2014年底前要有65%以上餐饮企业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实现三级达标;2015年底前100%餐饮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实现三级达标,并一律通过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申请、受理、详审、审核、证书打印等操作和管理。

    3.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和预警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参与排查隐患机制,行业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事业单位整改。市本级全年对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抽查率达到100%,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全年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抽查率力争达到100%。

    4.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配置现场急救用品、防护用品、设备,并制定应急预案;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2015年,大中型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5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6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8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50%以上,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5.完善安全信用约束机制。把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级别与安全标准化级别对接,与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查处和信息公开相结合,由卫生主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每季度公布一批安全信用发生变化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并作为银行信贷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安全信用三级以下水平的,由卫生主管部门函告其开户银行等相关部门,暂缓或取消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及财政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的审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安全费用、工伤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要按上限提取,并严格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劵融资等,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制约”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

    (五)深入打造安全发展行业

    1.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015年,大中型和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应配置消防安全专兼职防火员,市、县两级管理部门组建志愿消防队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基本建成;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率100%; “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合格率100%。

    2.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闽安委〔2012〕28号),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等各项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完善抢维修和各种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备齐备足各种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3.加强特种设备监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等设施设备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检验检测;液化石油气钢瓶等可能影响安全的特种设备实行数字化管理和安全检验检测。2015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率达到100%;重点使用单位的重要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重点使用单位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到100%。

    4.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医疗卫生单位和相关企业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和节假日检查。重点重要设施多,安全风险较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较大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网格化排查制度,整理出有关设施设备场所隐患点,指定排查责任人,定期进行检视和排查,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邀请安监、消防部门人员和其他相关技术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和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隐患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和落实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明确隐患整改责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六)提升安全发展保障能力

    1.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将安全发展工作条件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逐年增加安全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机制。2015年,逐步构建“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发展投融资体系。

    2.完善应急救援救援体系。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救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定期检测应急救援资源的状况,确保预警、报警、警报、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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