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计委关于对市直医疗单位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督查的通报
时间:2016-12-15 15:12 浏览量:

委直属各医疗单位,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泉州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6〕53号)要求,市卫计委于2016年8月25日至26日联合市消防支队组织对委直属8个医疗单位夏季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共发现隐患 55个。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医院夏季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经检查,各单位能够按照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能按照市卫计委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夏季消防工作。如市皮肤病防治院的消控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设备老化故障无法运行,经过医院多次修订整改方案和工程外包,目前整改已进入收尾阶段;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制定《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责任分工细则》,明确医院各个隐患项目的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市急救指挥中心和市中心血站邀请洛江万安消防支队联合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单位间火灾应急联动能力。二是加强消防标准化管理。各单位能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整改、日常安全监管、安防技防设施设备等经费列入安全生产预算,不断提升单位内部软、硬条件;对特种作业人员如高压锅炉、消控室、电梯等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应急值守;认真做好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三是强化宣贯活动。

  各单位能按照市卫计委下发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能主动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教育的内容,通过候诊大厅电子屏幕、卫生墙报等形式强化广大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6月23日,市卫计委在市第三医院专门组织召开泉州市直卫计系统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暨消防安全演练,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内容、效果等各个方面都落到实处。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8个受检单位在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方面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检查中仍发现存在一些问题(详见附件):

  (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人防、物防、技防”配备不到位。如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保安人员配备不足,重要部位没有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市光前医院、市第三医院部分消火栓、灭火器老化、压力不足没有定期维护保养;市光前医院部分电线凌乱,未套管。

  (二)消防安全意识不足。个别单位消防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如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部分建筑物采用彩钢板简易搭盖;市皮肤病防治院泵房设置在商铺里面,泵房没有设置防火门;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危化品仓库物品堆放混乱,没有监控和防盗设施;市光前医院供应室2楼有人住宿。

  (三)培训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培训工作不够深入普及,如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消控室人员对消控设备操作不熟练;市光前医院、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对灭火器使用不熟练;市人民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消防培训佐证材料欠缺。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市卫计委直属各医疗单位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按照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继续抓好业务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适时邀请专业人员,组织开展覆盖全面、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常态长效的专题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盗等管理要求,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严格操作规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大督查整改力度。结合消防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创建安全发展行业等,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进度,并做好跟踪督查,一抓到底,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工作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请各单位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联系人:王庭裕,电话:22273996,传真:22279821。

 

  附件:2016年夏季市直医疗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督查发现的问题

 

 

  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2016年夏季市直医疗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泉州市第一医院

  (一)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

  (二)室外消防车道被占用;

  (三)消控室人员操作不熟练,值班记录不规范;

  (四)消控室主机有部分故障点未整改;

  (五)病案室和输血科使用彩钢板建筑;

  (六)发电机房温度高,没有应急灯,记录不规范;

  (七)药检室危化品存放不规范,没有监控和防盗设施;

  (八)氧气房交接记录本不规范。

  二、泉州市中医院

  (一)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还未落实;

  (二)消控室主机有部分故障点未整改;

  (三)人防地下室没有楼梯间,雨水渗透严重;

  (四)单位夏季消防检查方案还未发文传达;

  (五)消防宣传台账较少,没有归档;

  (六)水泵房的喷淋泵一台故障;

  (七)重要部位没有设置一键式报警装置;

  (八)地下室防火门合页和门框损坏,不能启闭。

  三、泉州市光前医院

  (一)培训资料归档不完整;

  (二)预案没有正式发文,消防责任状主要领导没有签字;

  (三)门诊楼消防栓部分水带水枪缺失,部分灭火器老旧没有定期维护保养;

  (四)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警卫室、监控室、备用电房值班记录不全,危化品储藏室温度较高,盐酸没有采购证);

  (五)部分人员灭火器使用不熟练;

  (六)部分电线凌乱,未套管;

  (七)缺钢叉盾牌配备;

  (八)食堂地下水道堵塞;

  (九)供应室2楼有人住宿。

  四、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一)供氧供气机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没有签字;

  (二)配电室消防电话不能使用,火灾报警系统没反应,应急灯损坏;

  (三)消控室杂物堆放,使用已被禁用的“庆元”牌灭火器;

  (四)食堂旁液化气储藏间顶层用木板隔开,易燃腐蚀;

  (五)水泵房楼梯间杂物堆放;

  (六)危化品仓库物品堆放混乱、排气扇损坏,没有监控设施。

  五、泉州市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一)单位夏季消防检查方案没有正式发文,没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消防培训作证材料欠缺;

  (三)领导检查、日常排查记录欠缺;

  (四)消控室主机有部分故障点未整改;

  (五)消控室人员操作不熟练;

  (六)消火栓没有日常巡查记录;

  (七)部分闭门器损坏;

  (八)配电室没有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没有巡查记录;

  (九)医院重点部门没有配置一键式报警装置;

  (十)保安人员配备不足。

  六、泉州市第三医院

  (一)单位夏季消防检查方案还未发文传达;

  (二)火灾应急预案没有正式发文,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

  (三)消控室单点远程启动无法实现;

  (四)消控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操作不熟练;

  (五)室外消火栓未配扳手,未定期维护保养;

  (六)配电室未上锁,温度高,没有灭火器,空气开关箱子没有盖子;

  (七)备用电机房温度太高,巡查、维保记录不规范。

  七、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一)传达部署夏季消防检查相关佐证材料欠缺;

  (二)培训演练材料归档不完整;

  (三)整改项目的报销凭证未归档;

  (四)地下商铺没有独立隔开;

  (五)泵房设置在商铺里面,泵房没有设置防火门。

  八、市传染病院

  (一)领导带队检查记录欠缺;

  (二)消防电梯的五方通话没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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