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2-07-07 16:27 浏览量:

泉医改组〔20222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2628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医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重点围绕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一、着力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完善医疗资源供给体系

(一)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抓好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积极对接“国家队”高水平医疗机构,争取合作创建综合类、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深化区域医疗中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配套政策,力争降低赴省外、赴市域外住院的人次占本地住院总人次的比例,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二)高位嫁接优质医疗资源。积极争取引进北京、上海等地“国家队”优质医疗资源,泉州市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与浙江省儿童医院、泉州市光前医院与浙江省肿瘤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与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等合作共建10家临床技术协作中心。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县级综合医院引进“北、上、广、深”等地优质医疗资源。2022年底前,15%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80%达到基本标准,建设10家以上县域医疗次中心,建成省级标准社区医院5家。

(三)实施“五个一批”诊疗能力提升计划。制定出台《支持泉州市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市属公立医院“三个转变、三个提升”。巩固加强现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培育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全面对接省新一轮“创双高”建设,建设10个省、市级重点专科,发展10个临床学科亚专业,打造10个市级专病诊疗中心,培育10个市级专科诊疗团队,掌握20项核心和关键临床诊疗技术。加快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和儿童(新生儿)医疗救治中心等救治网络建设,设立泉州市“急救就医地图”,支持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建设中医康复、肛肠、精神卫生等专科联盟。

(四)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深入开展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继续推进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加快实现全市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到2022年底前,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持续规范护工管理,在泉州市第一医院等三级公立医院开展“无陪护”病区试点工作,推动建立相关服务配套政策;选择23个县(市、区)开展家庭病床试点。按医护比总体达到1:2的目标要求,逐步增加公立医院护士配备。2022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人数占比稳定在65%左右

二、健全现代医院治理体系,完善人事薪酬激励机制

(一)深入实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等内部改革,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推动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全面实行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完善6家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工作挂钩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逐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结合建立公立医院“双培养”(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机制,更多地从党员业务骨干中选拔培养中层以上干部,选好用好中层以上干部,切实提升中层以上干部执行力与战斗力,推动公立医院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大事中更加高效运行、更加担当社会责任。统筹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到2022年底前,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考核全覆盖,增强绩效考核导向,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积极打造12家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

加快高端人才引进聚集。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精准化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制定加快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允许根据人才市场价格实行协议工资、年绩效奖励等,配套评委、学术、重点专科、科研经费等支持措施。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经费补助,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客座专家。市属三甲公立医院和晋江市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不少于1个、客座专家不少于3人,其他三级公立医院引进客座专家不少于2人。鼓励支持晋江市医院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三)建立骨干人才培养机制。设立市直医疗卫生人才专项资金,支持三级公立医院设立人才基金,持续实施特色专科团队、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薄弱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培养项目,建立名医“师带徒”等个性化培育机制,从三级医院遴选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赴高水平医院或医学院校深造,对在职攻读医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给予补助,支持中青年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加大中青年领军人才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

(四)加大医学人才招聘力度。制定高水平院校毕业生引进专项计划,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工作,加大医学人才招聘力度,全市每年招聘1500名医师,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120名。探索实施医疗卫生类选优生制度,采取“校园招聘”和专项招聘等方式,对全职引进医学博士研究生给予专项补助。

五)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泉州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泉人社文〔202247号),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薪酬体系,扩大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所需薪酬总量单列,不计入工资总额核定基数。在南安市等县(市、区)开展全员目标年薪制试点工作。完善薪酬总量核定办法、人员薪酬水平合理增长机制和内部分配制度。

三、坚持推动“三医联动”,深化“药价保”集成改革

(一)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跟进国家和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开展第三次市级医用耗材“集采”,进一步扩大我市药品耗材“集采”范围。建立健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激励约束机制,力争20226月底前,开展国家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将“集采”药品使用节省的医保基金,按照50%的比例直接拨付给考核合格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前,将全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及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纳入“双通道”管理,落实参保人员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医保待遇。启用合理用药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等使用情况监测,对高值耗材的使用实施全流程监管,保障药品临床使用安全。

(二)改革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深化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持续加强动态监测和政策评估,进一步扩大病种数量和覆盖面,动态调整病种收费标准,规范病种名称及操作,提升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成效。按照国家、省医保局要求,启动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有计划、分批次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确保2024年底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覆盖和医保基金全面覆盖。省级DRG收付费改革试点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港区医院、石狮市医院4家医院预计将于202278月正式运行收付费,2022年按DRG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不低于30%。持续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测评估,适时扩大改革覆盖面。开展医保基金打包支付集成改革,探索将市属医院、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医共体和非县域医共体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纳入集成打包改革范围,加强关联指标监测考核,促进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建立目标导向的项目价格管理机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前提下,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触发机制,20226月底前完成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实施调价,年底前将调价情况报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支持薄弱学科、基层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发展,体现医生技术劳务价值,推动医院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优化收入结构。跟进、落实省上药事服务收费政策,进一步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促进合理安全用药。允许市级公立医院,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由患者自费承担。

四、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有效促进医疗资源下沉

(一)推动城市医疗集团运行增效。推动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网格化同质辐射、提质增效,完善双向转诊信息平台,推进成员单位建设10个联合病房、慢病门诊,新开展10项基层适宜医疗技术,将4家成员单位能力提升纳入院长年度目标,推动集团建立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的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二)改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个一体化”管理内容清单30条》(泉医改秘函〔20216号)落地落细,推进医共体内部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医疗质量、药械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等六个一体化建设。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绩效考核方案,将县域医共体打包资金拨付与慢病管理、医疗技术发展、群众报销比例等指标挂钩。发挥“县域医共体发展专项基金”等作用,以奖代补、以点带面促进基层综合医改和医共体设施设备建设、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2021—2025年),全市县域医共体100%达到国家评判标准,并推动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和财政补助等打包至医共体;力争县域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远程会诊和消毒供应等六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9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延伸至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建立医疗技术与医疗骨干“双下沉”机制。推进中心城区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帮带中心城区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合作共建。19家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市34家乡镇中心卫生院,每家选择13个专科,主动对接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明显提升基层专科水平。制定出台三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补助、职称聘任等支持政策,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技术、医疗骨干“双下沉”,多举措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完善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五、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一)深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围绕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抓紧实施核酸检测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临床救治能力、医学应急救援能力、基层“哨点”防控能力等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着力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效能,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出台县域医共体下的2.0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建设、完善“党建+”社区(农村、园区)邻里中心卫生健康服务站点。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推进样板县示范创建活动,提高“两病”患者政策知晓率、规范化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健康管理为切入点,从源头上引导群众加强自身管理,全面提升慢性病、常见病健康管理水平。在石狮市、安溪县等地试点推进医防融合工作,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实现疾病预防、治疗、健康管理有效衔接。开展消除肝炎危害项目试点,推进卒中、胸痛等疾病的早期干预,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免费提供基本药物。

(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建设治未病中心、综合性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治未病服务站。加强与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合作,推动建设康复医学培训基地(中心)。鼓励各级名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下沉基层中医馆设立传承工作站。推广“联盟+共享”模式,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依托便捷的互联网和物流系统,开展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煎煮和配送服务。建设10个基层示范中医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创建35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

(三)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医疗机构互联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互联网医院、远程医院建设。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等健康大数据资源市级汇聚应用和跨部门互联共享。在各医疗机构积极推广“福建码”多码融合应用,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大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场景建设,提高电子凭证应用覆盖面和结算比例。畅通医疗供需信息,加强区域内医疗优势资源推介,定期向社会发布专家门诊活动等导诊服务信息,引导群众在本区域内或县域内有序就近就医。2022年底前,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别达到3级和4级。

(四)落实医疗卫生长效投入机制。建立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落实对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职责的财政补助政策。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落实《泉州市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暂行规定》(泉财社〔2020174号),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挂钩机制。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老年等医院的倾斜政策,多渠道筹集公立医院建设发展资金。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五)坚持医改高位推动机制。全面落实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深化医改工作的领导,在坚持原有医改领导体制基础上,优化形成“党政一把手挂帅、党委副书记统筹协调、政府分管三医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医改领导推进机制。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与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认真总结医改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对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好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的协调推进、督促指导作用,对推动医改工作滞后的单位或县(市、区)及时通报提醒并督促整改。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医改“一盘棋”意识,主动对标看齐,弘扬晋江经验,推动医改系统集成、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让医改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群众,不断扩大我市深化医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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