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9-0300-2023-00019
- 备注/文号:泉医改组〔202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9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深化医改专项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力争实现“大病不出泉州,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目标,按照国家、省有关深化医改部署要求,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专项行动,结合泉州市实际,制定202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内涵。深化区域医疗中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细化落实项目建设投入、医学人才培养、医保支付等配套支持政策,尽快实现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品牌、技术、管理等平移引入。加快建设标准化上海六院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骨科学科群、亚专业等建设,开发、推广创伤高新技术和适宜技术,建立创伤综合救治团队,建设实验动物中心、临床数据中心,建设较完善的区域创伤救治体系;2023年完成创伤收治病种75%以上,完成创伤技术开展90%以上,促进创伤出省就医率明显下降。加快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东海院区“新建住院楼”项目)建设,力争新增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福建省呼吸医学中心项目,争创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完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平台体系,建设10个专病数据库;加快信息化和智慧医院建设;进一步深化和福建医科大学战略合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市委编办,晋江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高位嫁接优质医疗资源。落实高位嫁接优质医疗资源有关建设投入、运营补助、医保支付、技术准入等支持政策,进一步改善泉州区域医疗服务条件。创新合作模式,推动市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依托泉州市第一医院)。坚持“一院一策”,加快推进市属公立医院高位嫁接国家高端医院,合作建设技术协作中心,并引入优质资源促进优势专科、特色专科培育。争取泉州市正骨医院与北京积水潭医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学科合作共建。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发展高精专医疗机构,支持、推动福建昌财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签订技术帮扶协议,重点开展肿瘤、心脑血管、消化、呼吸、妇产等学科合作建设,提高福建昌财医院临床医疗团队的诊疗水平。建设泉籍名医工作室,推行市聘首席医疗专家制度,打造一批特色、优势和核心科室。(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医保局,南安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
(三)加强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加大泉州市第一医院、儿童医院、第三医院和上海六院福建医院等10个现有省级临床专科建设力度,重点提升核心诊疗技术能力。组建全市医疗机构临床专科建设专家团队,推进临床亚专科、专病、救治团队和核心、关键技术等建设,新增5个省级、2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医疗卫生领域科研创新,启动引进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工作,发布第六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指南,面向国内外征集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入选第六批的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将给予1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推进市属公立医院建设精神卫生、妇产科、儿科等专科联盟,依托三级医院建设区域专病中心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科技局、财政局)
(四)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按照体系、技术、模式、管理四个创新要求,立足医院功能定位,突出“一院一策”和示范引领,做强做优特色,推动发展方式提质增效、运行模式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标监测评价工作,重点培育泉州市第一医院、晋江市医院等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市直和每个县(市、区)各遴选1家公立医院作为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强化提升危急重症、疑难杂症的诊疗能力,发挥示范医院区域龙头作用。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等县(市)医院要对标对表,积极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泉港区医院、晋江市第二医院、惠安县医院、德化县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安溪县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南安市中医院、德化县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院。按照省上部署,组织做好市第一医院等三级(含综合)医院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医联(共)体运行机制,加快发展“智慧+医疗健康”
(一)深化城市医疗集团内涵建设。推动中心城区二甲以上医院牵头组建城市医疗集团,由城市医疗集团与成员单位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模式,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与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合作共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与丰泽区合作共建,泉州市中医院与鲤城区、泉州开发区合作共建。着力增强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运行同质管理、辐射效应,完善双向转诊信息平台,畅通转诊机制。丰富泉州市第一医院集团内涵建设,持续提升成员单位诊疗能力。推行“一院一提升”,由医疗集团帮助成员单位推广一批基层适宜医疗技术,探索建立成员单位门诊、病房、药房等共建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发改委)
(二)深入实施县域医共体30条。落实国家医共体建设11项评判标准和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个一体化”指导清单30条,所有县域实现医共体内信息资源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继续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2021—2025年),保持县域医共体100%达到国家评判标准。健全“结余留用、绩效考核、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完善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形成灵活高效的县域医保基金结余使用机制。优化“六个一体化”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和管理同质化,更加促进县域医共体实质性运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发改委)
(三)推进“智慧+医疗健康”。完善市级健康泉州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完善二级及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等线上服务。建设泉州“5G+智慧妇幼医疗项目”,建立妇幼医疗救治协同平台,健全妇幼远程医疗急救信息体系,促进妇幼健康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建设全市医疗数据库,打造市级医疗卫生信息互联共享平台,完善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有条件的扩展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升级,2023年新增1家互联网医院。跟进、推动“三医一张网”建设,逐步建立“参保、就医、购药”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数字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三、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办法,构建更加合理的就医格局
(一)完善双向转诊管理办法。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配备、纵向合作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逐步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预约挂号、转诊(门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号源,并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医生下沉基层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千名医师下基层”等活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机制,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定期到社区多点执业,推动人才、技术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构建优质高效的分级诊疗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
(二)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实施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主动对接“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切实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临床专科、诊疗技术等核心能力。县级综合医院要在加强“五大”临床核心专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和“五大”临床薄弱学科(新生儿科、精神科、康复科、血液透析科、重症医学科)建设的基础上,依托县医院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呼吸以及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急诊急救中心建设。针对转外疾病谱情况,制定年度学科发展计划,提升诊疗技术能力;加强医保政策与诊疗信息宣传引导工作,减少县域内患者外转就医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和县域内就诊率,形成合理有序就医的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科技局、财政局)
(三)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惠民生补短板行动的实施,多措并举抓改革、强基层,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双达标”建设。建设7家社区医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推动村卫生所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村卫生所服务能力达标数占比达到70%。依托“党建+”邻里中心,建设一批社区(乡村)邻里中心卫生健康服务站点,落实卫生健康“十二个有”服务功能。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工程,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二级医院包乡镇、乡镇卫生院包村(包括偏远山区、海岛等特殊地区)制度,形成以村卫生室为主体,巡回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为补充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印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细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措施,细化分级分类签约,以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的速度持续提升签约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
四、深入推进人事改革,优化实施薪酬绩效体系
(一)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精准化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制定加快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允许根据人才市场价格实行协议工资、年绩效奖励等,配套评委、学术、重点专科、科研经费等支持措施。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经费补助,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客座专家。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柔性引进国内知名医学专家来泉建立“院士工作室”“名医工作室”。着力培养中青年领军人才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加大医学人才招聘力度。落实《泉州市2021—2023年度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
(二)扩增县域卫生人才总量。推进泉州市正骨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控制总量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实行县(市、区)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卫生人才编制周转制度,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三个一批”等机制,计划下达2023年192个招聘名额。落实全科医生特岗激励措施,促进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落实、完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补助和社会保障待遇。在组织实施卫生人才副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对基层卫生专技人员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对基层一线卫技人员高级职称专项评审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进一步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市委编办)
(三)落实卫生人才激励政策。医学科技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医院工资总额,但不受核定的工资总额限制。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所需薪酬总量单列,不计入工资总额核定基数。进一步支持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省部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医疗机构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项目。对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承担公益任务较繁重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以及中医药特色优势较突出的公立中医院,在工资总额上予以适当倾斜。创新完善职称评价机制,在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公立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给予符合条件的院聘对象落实绩效工资待遇,泉州市第一医院、晋江市医院等符合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可探索推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
(四)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薪酬体系。全面实行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年度目标年薪和绩效考评制度,“一院一策”制定年度目标,做好院长年度目标考核。全面推行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健全分级分类调控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公立医院内部薪酬体系,实现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管理机制,充分考虑岗位技术、劳动付出、承担风险、服务质量等要素,进一步设定目标管理、结果评价等制度。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进行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落实“两个允许”,控费结余费用大部分用于医务人员的绩效奖励,将调价增加的医院可支配收入主要用于薪酬分配。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比例和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所占比例。探索推行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安溪县医院、晋江市医院试点推行临床科室主任目标年薪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
五、健全现代医院治理机制,提高公立医院运营效率
(一)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深入实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治理机制。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深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双培养”(将业务骨干培养成为党员,将党员培养成为业务医疗等骨干)机制,积极推行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竞聘选拔等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用人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力争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达到36%左右。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等级建设,全市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别达到3级和4级,推进市属各医疗单位网站完成IPv6建设和正版化工作建设。统筹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组织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国考”和年度评价,2023年底前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考核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
(二)加强成本预算控制。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加快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配置,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运营管理优势,对医疗服务价格低于劳务价值项目和医疗收入结构变化进行分析,促进科学动态调价。完善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在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完成本院成本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全市70%二级公立医院推行本院成本核算工作。强化全面预算、成本控制、基建财务、经济合同、价格、医保结算等管理,强化资产使用效益的分析和追踪评价。推动诊疗行为规范化、控制医疗费用等内部改革,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
(三)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落实18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强化临床合理用药,全面推行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处方审核、多学科会诊制度,开展精准预约诊疗、慢病长处方、互联网医院等服务,适度发展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扩大“无陪护”病区试点覆盖面,全面创建“无红包”医院,提升医疗服务品质,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塑造廉洁从医、健康卫士的医者形象,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
六、推进疾控机构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
(一)推进疾控机构综合改革。根据中央和省上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等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重组工作,积极推动市、县两级卫生计生执法机构(卫生监督所)改革。进一步完善流行病学、检测检验、生物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优化疾控中心人员结构,确保核定的编制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疾控“首席专家”制度,在核定总量内,优化内部分配,实行特岗特薪。(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委、人社局)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领导,组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推进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调整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设置,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完善县级疾控机构人才岗位补助等措施,给予县级疾控机构新招聘专技人员低年资岗位补贴(工作5年内),补助政策由县级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县级疾控专技人员“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市委编办)
(三)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围绕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加快补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临床救治能力、医学应急救援能力、基层“哨点”防控能力等公共卫生短板。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科学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完善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优化医疗救治体系平急转换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上下联动的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完善权责匹配分级响应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推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促进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指挥作战、现场处置能力,推进泉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基地暨市疾控中心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工信局、教育局、医保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四)建立全民健康管理机制。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全民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健康县(市、区)建设,优化健康教育和促进,增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探索健康危险因素综合治理,实施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自愿接种等项目,推动疾病防治关口前移。深入开展健康泉州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在学校、企业等探索建立健康管理员制度。完善多元普惠托育服务机制、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一老一小”健康促进行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教育局)
七、推进“药价保”集成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及时调价,并加强医疗服务的成本核算与监测分析。大力支持学科建设和医学新技术发展,对经批准的新项目试行期内由相关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赋予医疗机构一定的定价权;对于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发展及市属三级公立医院引进的优势学科,在选择调价项目、确定项目价格等方面给予倾斜。全面运用市级合理用药信息系统,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泉州市第一医院、晋江市医院试行总药师制度。推进药学服务收费改革,进一步体现药学服务技术劳务价值。(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按病种、按床日收付费改革,积极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在全市二级及以上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实施DRG付费改革。提高日间手术医保结算的病种数量和例数。健全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以中西医“同病同效同质”为原则,选择“优势突出、临床成熟、疗效确切、安全可控”的中医优势病种,开展疗效价值医保付费改革,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项目和院内制剂药改革创新。到2023年底,开展住院服务DRG付费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70%以上,病组(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按病种(含DRG和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
(三)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改革。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跟进国家、省、省际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不少于5个批次,选择至少3个品种开展市级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中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健全药械采购监管体系,加强药械采购数据分析应用,不断提高药品耗材采购和配送监管水平。规范药械货款统一结算支付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药品拆零销售,减少医药领域浪费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四)健全全民医保制度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比例和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巩固推进全民参保,充分运用“一人一档”全人群参保信息数据库,实现精准参保扩面。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稳步推进门诊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额核定。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困难群体精准分档分类救助机制。成立慢病医疗保障工作专班,在创建国家级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慢病医疗保障服务范围。积极争取将泉州纳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八、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进一步提高医改成绩单
(一)落实医疗卫生长效投入机制。建立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多渠道筹集公立医院建设发展资金,落实《泉州市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暂行规定》,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挂钩机制。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落实对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职责的财政补助政策。强化医改正向激励,对深化医改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或公立医院,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安排及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卫健委、发改委、科技局)
(二)建立院校医学资源深度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华侨大学医学院建设,支持华侨大学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对接工作。推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标教育部本科医学院校建设标准,补齐内涵和师资短板,提升综合竞争力,争创本科医学院校。推动医药卫生产业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高校、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增设与医药卫生产业密切的相关专业,不断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支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省“双高校”,推进高水平的护理、健康服务等专业群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参与医学教育教学活动,并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财政局)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三级中医院中医药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名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下沉基层中医馆设立传承工作站。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上半年举办第14届“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支持三级中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中医专科联盟,强化各级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帮扶。推广安溪县“中医联盟+共享药房”模式,鼓励建设2—3个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开展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煎煮和配送服务。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建设一批基层示范中医馆。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探索设置“中医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发改委)
(四)推进医药卫生领域监管。推进医药卫生领域多元化监管和专项整治,健全一案多查、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机制。加大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药品、医用耗材等医疗相关产品监管力度。严厉整治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行为,有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效能。推动医保基金、医疗服务等监管信息联通共享。持续推进UDI制度组织实施,深入研究拓展唯一标识衔接应用,推进唯一标识在医药、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实现从生产经营、临床使用、支付结算全链条联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医改监测指标结果运用。加强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医改台账管理制度,完善“通报、预警、督办”工作机制。扶强壮弱医改指标,开展医改监测指标基础数据核查,进一步提高医改指标动态监测工作质量。加强基层诊疗量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及时组织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诊疗信息的登记录入,做到应统尽统、应录尽录,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疗量占比以及县域内就诊率。运用好医改指标监测预警与考核结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医改绩效评价成果。(责任单位:市医改秘书处、卫健委、医保局)
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的医改领导高位推进机制,发挥市、县两级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市直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的作用,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在“争优、争先、争效”上下功夫。对于基础条件较好或已纳入国家、省级试点的重点任务,要全力“争优”,进一步将优势培育成亮点;对于需要突破的难点问题,要敢于“争先”,推动成为重点领域改革;对于改革路径明确、仍需持续攻坚的关键环节,要努力“争效”,将短板提升为长板。强化宣传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泉州医改新氛围、新合力、新格局。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请分别于2023年9月、12月底前,将医改进展情况报送泉州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
附件:泉州市2023年度医改监测主要指标
附件
泉州市2023年度医改监测主要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2年 完成值 |
2023年 指标要求 |
2025年 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由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或其中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 |
全部落实 到位 |
全部落实 到位 |
全部落实 到位 |
|
2 |
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 |
全部落实 到位 |
全部落实 到位 |
全部落实 到位 |
市县两级均明确同一位政府领导分管“三医”工作 |
3 |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率 |
4.44% |
<10%左右 |
<10%左右 |
不搞“一刀切” |
4 |
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增幅 |
8.09% |
3%~10% |
3%~10% |
|
5 |
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
-1.67% |
3%~10% |
3%~10% |
|
6 |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以及区域内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异常的医药费用)占比 |
34.86% |
36%左右 |
40% |
以县(市、区)和市属公立医院为整体监测评价,2022年≥40%的,力争稳中有升;<40%且≥36%的,提高0.3个百分点左右;<36%且≥35%的,提高0.5个百分点左右;<35%且≥33%的,提高0.8个百分点左右;<33%且≥30%的,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30%的,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 |
7 |
公立医院按病种(含DRG、病种收付费)的出院参保人次数占公立医院总出院参保人员数的比例 |
54.93% |
55%以上 |
60% |
|
8 |
按DRG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 |
53.89% |
55%以上
|
70% |
|
9 |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
63.15% |
65%以上 |
70% |
|
10 |
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
57.84% |
61% |
65% |
以县和县级市为整体监测评价,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
11 |
县域内就诊率 |
78.60% |
82.4%左右 |
90% |
同上 |
12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 |
55.71% |
58.2% |
>65% |
同比去年明显上升 |
13 |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7.09天 |
7天左右 |
6.8天 |
同上 |
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7.32天 |
7.22天左右 |
7天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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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
15.49% |
17%左右 |
20% |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医院,稳中有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医院,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 |
15 |
公立医院规范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人数占总出院人数的比例 |
70.39% |
70%左右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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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为2023年医改监测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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