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坚持疏堵结合整治“黑护工”问题
时间:2019-05-24 15:11 浏览量: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成效。尤其针对扰乱医院诊疗秩序的“黑护工”问题,坚持“疏堵”结合,双管齐下,综合施治,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医疗机构“黑护工”清理整顿工作。 

  一、着力以堵促疏,大力清理整顿涉黑涉恶护工 

  1.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去年8月,市卫健委出台《泉州市医疗机构涉黑涉恶护工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十分重视,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涉黑涉恶护工清理整顿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2.建立科室联动机制。加强“黑护工”问题清理整顿,护工规范管理工作纳入推进“暖心服务”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不懈推动整治与落实各医疗机构均建立医院保卫科、护理部等科室联动机制,做好无证无资质护工的管理,定期巡查,对私自在病房乱涂写联系电话的“黑护工”及时报告并处理。 

3.全面开展摸排治理。对垄断医院护工市场、抬高服务费、抗拒医院管理的“黑护工”等现象进行线索排查,重点摸排疑似涉黑涉恶护工行为。对不服从医院管理、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医院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对随意加价、私自收费、聚众赌博、地域家族裙带关系明显、拉帮结派、划分“地盘”的闲散护工,各医院发现后及时上报卫健委。3月份市第一医院2次约谈“黑护工”、“黑中介”3人。 

  二、着力以疏治堵,建立护工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4月份,市卫健委下发《关于完善全市医疗机构护工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入手,切实加强对医院护工人员的规范管理 

  1.成立管理机构,实行“五统一”管理。各医院成立医院护工工作小组,指定专门科室负责院内护工的统一管理、培训、使用、考核和奖惩等工作。明确受理窗口挂靠在医院服务中心,为病人或家属提供咨询、选聘等服务。福医大附属二院、市第一医院制定招标方案,挂网招标,引入第三方护工管理机构,实行护工服务“五统一”管理。 

  2.严格护工准入,落实备案管理。各医院实行准入性放开,制定公开、规范的准入条件;对在医院从业的护工进行备案管理,配发所在病区的《出入许可证》。第三方护工管理机构对应聘护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面试等,规范上岗准入。市第一医院等单位试点开设“无陪护”病区。目前,市中心城区医院护工已备案395人次,其中第一医院146人次、福医大附属二院120人次、中医院66人次、解放军第910医院52人次、第三医院7人次、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4人次。 

  3.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定期考核。各医院制定规范的第三方管 

  理机构护工用工合同,明确用工关系、管理归属、服务内容、薪酬情况、责任利益等。规范护工服务收费标准,对护工进行年度考核,确保护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业务培训,保障服务安全。委托市护理学会负责全市护工的学习、技能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对培训考核合格者发放护工培训合格证。医院建立护工定期培训制度,组织本院从业护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系统培训,作为第三方管理机构续聘的重要依据,确保护工培训覆盖率 100%。各医院加强护工在岗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护工服务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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