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
时间:2019-04-24 00:00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査、年鉴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综治等工作。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及临时机构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73996

  (二)人事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使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援外及其他外事工作,组织卫生健康对口支援人员选派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55775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和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市属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52077

  (四)财务科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审核。提出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

  联系电话:0595-22271541

  (五)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的监督检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73704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

  组织研究提出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595-28288303

  (七)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71667

  (八)医政医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有关政策。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市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74332  

  (九)中医药管理科

  研究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联系电话:0595-22289315

  (十)基层卫生健康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供服务能力。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联系电话:0595-22256676

  (十一)妇幼健康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指导推进妇幼卫生。指导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依法开展母婴保健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55385

  (十二)科技教育科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指导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制度。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社团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86811

  (十三)老龄健康科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和标准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老龄工作的开展。

  联系电话:0595-22570918

  (十四)职业健康科

  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管工作。落实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负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管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职业卫生任务,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以及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放射卫生任务。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等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

  联系电话:0595-22283303 

  (十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5-28385688

  (十六)宣传与健康教育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对外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査和监督。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活动。指导城乡开展除“四害达标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

  联系电话:0595-22279177

  (十七)行政审批科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相关事项的审批、审核和核准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132243

  (十八)医疗保健与卫生应急办公室(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来泉有关领导、外宾的医疗服务安排工作。负责市直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武警等部队的医疗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72853

  (十九)系统党委及其办公室(卫生产业工会)

  负责市直卫健系统、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健康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工会工作。

  联系电话:0595-2227806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