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鲤城、晋江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市、区)
时间:2018-07-11 09:00 浏览量:

  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2017年度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市、区)建设情况的通报》,确认全国54个示范县(市、区),其中福建省3个,我市的鲤城区和晋江市在列。

  鲤城区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下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意见》,在区流管站加挂“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中心”牌子,增加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发挥社区人口健康助理员的优势,探索开展社区医生、社区人口健康助理员、流动人口家庭“三方健康服务签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适龄流动妇女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半年内筛查1322人,检出疑似病例15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确定1-2天为“流动人口服务日”;创建24个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社区、7家示范企业、17个示范家庭。晋江市出台实施《晋江市外来人口孕产妇分娩费用减免方案(试行)》,顺产减免300元,剖宫产优惠20%;施行“高龄孕产妇、新生儿纳入保险保障项目”,政策惠及高龄流动孕产妇;把流动人口纳入公改惠民政策,未在晋江参保(合)群众(包括流动人口)在惠民医院住院,费用减免12%,并推行门诊最高限价70元的医疗服务套餐;在19个镇(街道)各建立1个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点;3个流动人口健康促进案例选入全国示范案例汇编,其中传化公路港长卡司机案例在全国会上发言。

   国家卫健委在《通报》中要求: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示范区县建设成果;二要充分发挥第一批示范区县的引领作用;三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落实《‘十三五’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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