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委的《泉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任务,我委拟采购一家具有承担社会科学课题尤其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课题研究能力的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有能力完成规划项目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规划编制。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泉财采〔2018〕927号)相关规定,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项目预算25万元。
2020年10月29日,我委向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优护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发去了采购询价函。2020年11月03日,我委已收到三家机构递交的“泉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申请书”,三家机构报价和基本情况如下:
1.福建医科大学报价20万元,曾承担《福建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策研究》、《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福建省卫生资源配置规划》、《福建省分级诊疗体系构建的障碍和路径》等课题研究。
2.福建中医药大学报价24万元,曾承担《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法律规制研究》、《福建省医疗责任险运作模式构建与适用——以侵权法为视角》、《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研究》等课题研究。
3.福建优护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报价24万元,曾承担《护理员劳动力供方市场调查及测算研究》、《基于“健康中国2030”背景下的护理员队伍规范化管理困境与发展路径研究》、《互联网+背景下护理员信息化管理研究》等课题的研究。
根据《采购法》第四十条:“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拟将福建医科大学定为《泉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成交供应商。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泉州市卫健委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95-2225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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