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溪县第三医院等级确认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9-11-2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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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30号)《福建省医院评审暂行办法》(闽卫医〔2012〕51号),我委于2019年10月组织专家对安溪县第三医院进行等级确认现场审验。根据审验结果,经研究,拟确定该院为二级精神病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595-22274332
电子邮件:qzyzk2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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