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规范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卫生健康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持续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卫生健康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政治性。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制定《泉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泉卫政法〔2022〕128号)、《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卫监督函〔2022〕194号)、《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普法清单和普法计划》,明确委内科室分工,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二)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助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借助法律法规精神要义不断完善充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二是统筹推进国家卫健委重点立法项目落实落细。及时解读细化分解上级政策,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的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配套废止和清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3部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新出台的医师法,推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支撑和保障。
(三)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出台《泉州市卫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业文明执法行为的通知》(泉卫办监督函〔2022〕2号),规范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文明服务。开展2022年度案例评查工作,遴选优秀典型案例,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质量。二是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出台《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泉卫监督〔2022〕140号),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三是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监管精细化。督促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运用信用信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四是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执法相关工作,出台《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泉卫监督发明电〔2022〕17号)、《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2年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卫监督函〔2022〕24号),开展打击医疗乱象和消毒产品等多个专项整治工作。
(四)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部门审批服务便民协同高效。一是坚持便民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主任(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加大“三减一提升”(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提升即办件)工作力度,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_新证”等27个事项,共压缩承诺时限54个工作日;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_延续_进口”调整为即办件,调整后即办事项64项。二是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将原属于市级办理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婚前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三是做好行政审批,不断优化服务。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创新,通过采取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网上预审和网上审批、不断压缩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实施邮政快递服务以及着力精简办事材料等措施,确保审批服务便民化。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公开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服务信息,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意度。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官方网站栏目设置,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更新,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三是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努力把问题一次性讲清楚、弄明白,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化在初信初访,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大复议审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六)完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培养提升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素养。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依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印发《泉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泉卫政法〔2022〕128号),突出领导干部、医疗卫生人员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新时代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师法,推动法律实施。三是注重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和能力建设,将法律知识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公务员入职培训、在岗培训、在职培训的必修课程,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卫计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落实普法责任。根据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宪法宣传周以及卫生健康各类节日、纪念日,利用各类资源,开辟法治培训、法治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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