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游艺厅等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22﹞865号)和《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卫健委、文旅局决定联合开展游艺厅等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一)抽查对象: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影剧院等四类公共场所。
(二)抽查比例:不低于5%(包括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随机抽取27家公共场所)。
二、抽查内容
(一)卫生、娱乐经营等许可证取得、公示情况。
(二)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等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质量。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情况。
(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是否存在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经营行为。
(七)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文旅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联合选派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抽查。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年度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抽查方式。卫健部门运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随机抽取的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影剧院四类公共场所的检查对象作为跨部门联合抽查对象,抽查人员由平台随机抽取的相应卫生执法人员为联合抽查人员,文旅部门联合抽查人员由属地文旅部门选派。
(三)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和“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联合检查人员要及时录入抽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职责。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卫健、文旅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落实问题闭环。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坚持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公共场所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与跨部门联合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填写《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详见附件)。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工作经验,推进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各地应于10月中旬前完成监督抽查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抽查工作情况总结分别报市卫健委和市文旅局。
市卫健委联系人:施晓斌 联系电话:28066283 电子邮箱:qzwjshwk@163.com。
市文旅局联系人:陈燕红 联系电话:22160978 电子邮箱:
qzsck978@163.com。
附件: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