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女士:
您好!收到您对市第三医院职称聘任不公平的投诉,我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关于公立医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社〔2015〕317号)精神,“市直公立医院职称聘任,由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实行竟聘上岗、按岗自主聘用”,组织市第三医院梳理核实,现针对您的诉求答复如下:
1.关于岗位聘任名额问题:2023年,市三院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职代会后,正式发布实施《泉州市第三医院职称聘任管理规定》(泉三院〔2023〕57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具体岗位分配随医院空余职数动态调整,因部分岗位职数不足,为防止出现人才断层,为进一步促进医院人才培养,阶梯式可持续发展,每年度职称聘任,分医师、医技、护理、行政小组,其岗位配比具体由党委会视当年度职数及竞聘人数动议决定。2020年以来,市三院共聘任精神科临床一线医师高级职称12人,医技科室人员12人,一线护理人员10人,相对全院225名编内护理人员数来说,聘任比例(4.4%)低于医师组(13.8%)及医技组(28.6%),截止2024年11月,共有60余名中高级护理人员通过考试待聘。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法[2021]36号),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医院结合实际情况,本年度医院中高级聘任中,均向护理队伍倾斜。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