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精神,根据《泉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泉卫计政法〔2016〕119号)规定的随机抽查事项,2016年下半年泉州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市管医疗保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2次,现将第一次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市管医疗保健机构(12家):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泉州市光前医院、华侨大学医院、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门诊部、泉州市中心血站、泉州东南医院、泉州德诚医院、泉州艾格眼科医院。
二、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重点对抽查对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执业行为情况、从业人员执业资质和执业行为情况、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以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产前筛查诊断、婚前医学检查、血液安全检查等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未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表)。
附件:2016年泉州市管医疗保健机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情况表
泉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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