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至4月19日,泉州市审计局对我委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提出3条审计调查建议,发现问题35个,涉及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泉州市正骨医院、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等5家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泉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委分管领导、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多次带队赴市属医院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核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达到“条条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效果。截止2024年11月30日,35个问题已整改32个,剩余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个,分段整改问题2个(详见附表)。
附表: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情况(医疗专项)整改情况表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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