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3-26 18:12 浏览量:
   泉卫函〔202468  
答复类型:A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11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泉州市水利局:

郑传芳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农村饮水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12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建立全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根据省城乡饮用水监测方案和《泉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每年制定泉州市城乡饮用水监测方案,科学选点,不断完善我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2023年我市设置农村水质监测点555个,覆盖全市各个县(市、区)所有乡镇,主要类型为出厂水、末梢水、分散式供水、学校自备水源。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对农村饮用水于枯水期、丰水期各进行一次水质常规检测。2023年全市共监测农村饮用水1110份,合格率86.8%

二、做好全市饮用水水质监测预警工作

建立全市饮用水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水质监测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针对监测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加强水源保护、改进水厂技术设备,加强供水管道维护与改造等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20234月开始实施,《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 -2023202310月开始实施。2023市疾控中心组织举办2水质检测技术培训班,就《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23》等内容进行解读,培训基层疾控机构人员300多人目前,市疾控中心已具备新标准常规指标和扩展指标97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已具备新标准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四、加强饮水安全的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知识,增强大众的饮水安全意识。2023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饮水标准与健康环境健康宣教活动,荣获全国三等奖2人次、优秀奖5人次,全省一等奖1人次、二等奖4人次、三等奖3人次、优秀奖6人次。

五、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

市、县两级卫健、水利部门联合开展永春县下洋镇、胡洋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提高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卫生学评价能力,进一步发挥饮水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在饮水安全保障中的作用。

 

领导署名:陈秋婷

人:郭惠山

联系电话:22279177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3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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