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医院: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改善泉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卫计人[2016]23号)文件精神,我委决定选派一批培养型人才赴国外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选派对象应为委直属医院在职医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医学硕士以上学历(位);
(二)具有一定专业造诣和科研能力,无违反医德医风。
(三)优先选派参加援外医师。
(四)优先选派已取得出国外语考试资格或达到同等外语水平的申请人。
二、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申报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
(一)本人申报:即日起可登陆泉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 http://www.health.fjqz.gov.cn/),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向市卫计委人事科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关于材料真实性、科学性的个人承诺书。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根据上述选派条件推荐,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初审,并将有关申报材料和表格报送市卫计委。
(三)组织有关专家评议,并经卫计委综合研定。
三、经费保障
进修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按规定由选派单位承担。培训、研修时间3个月以上者,卫计委卫生人才专项经费为选派人员资助1万元/月?人的进修补贴,不足部分由选派单位负责。
四、其他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联系人:泉州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林美艳,联系电话兼传真:22271625,邮箱:qzswjwr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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