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委直属各单位,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1号)和《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审改办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审改办〔2021〕6号)要求,结合法律法规“废、改、立、释”和审批服务改革等情况,我委依法对《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
调整后我委权责事项387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70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监督检查7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9项和其他权责事项103项。具体详见附件。
现将调整后的《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予以公布。我委将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审批改革等情况,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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