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人社部等部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等部委《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福建省“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福建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等文件精神,立足泉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四大部分,主要包括规划背景、“十四五”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1.规划背景。第一章,总结“十三五”时期我市深化医改工作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与积极成效,同时指出了“十四五”规划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等形势。
2.总体要求。第二章,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及主要发展指标。医改主要指标涵盖7个领域22项指标,分为预期性、约束性、倡导性三类。2025年终期目标值,①预期性: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25%左右(2020年为28%),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线上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数量占比分别达到95%、85%(2020年该两项指标分别达到90%、80%),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2020年为78.34%),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为39.80%)、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60%以上(2020年为47.43%);②约束性: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6.54%以上(2020年为21.54%),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6%以上(2020年为94.70%),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2020年为65.72%);③倡导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2020年为33.08%),城乡参保人员的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70%以上(2020年为60.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达到65%以上(2020年为56.61%)。这些终期目标值主要基于2020年完成值、省里下达指标数及相关部门测算建议进行设定,切实可行,按现有工作运行态势,终期目标值可如期完成。到2023年中期评估,部分指标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3.重点任务。第三章重点任务共有十项:一是构建新时代公共卫生体系,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二是改革优质资源共享下沉畅通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合理新秩序;三是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四是改革健全医教融合互动机制,深入实施医疗卫生“金字塔”人才工程;五是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更好保障病有良医;六是深化医药供应领域改革,强化药耗供应保障;七是优化社会办医格局,促进医疗服务供给有序竞争;八是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九是健全严格规范综合监管制度,提升医药卫生治理现代化水平;十是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包括坚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全面推进健康泉州建设、推动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4.保障措施。第四章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医改推进机制,二是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三是开展医改监测评估,四是加强医改宣传培训。
三、着力从五个方面改革突破
《规划》结合泉州实际,坚持统筹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改革,进一步优化改革路径,不断创新推动医药卫生现代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三医”全联深动改革与职能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发力,把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和方向,着力优化公立医院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整合医疗卫生各个子系统和资源,分工协作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与模式。
1.药品耗材和价格改革方面。一是推进构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新机制,强化跟进国家、省组织药耗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工作,持续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药耗虚高价格空间,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二是着力做足“腾出空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提高体现医疗服务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与医保政策衔接,维持医保收支平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确保减少群众负担、优化医院收入结构。三是探索建立药事工作制度,积极争取设立药事服务收费政策,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减少大处方和过度治疗现象。
2.医保支付改革方面。一是针对如何解决进一步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行为转向、降低公立医院成本性支出、减轻患者看病负担及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效率等问题,开展福建省第三批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三明实施C-DRG收付费改革。C-DRG: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即以组为单位定价和支付,是一项做到病人端的收付费改革),2022年6月初在市第一医院、福医大附二院、石狮市医院、泉港区医院等4家医院运行收付费,并稳步推进DRG付费改革覆盖面。二是完善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工作机制,着力建立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之间激励约束、绩效考核和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县域内公共卫生经费纳入总额打包支付范畴的办法。三是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收付费为主相关政策改革,做好住院和门诊待遇政策衔接,建立完善住院与门诊、药品耗材与医疗服务、县域医共体与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等的分项预算科学管理、责任共担和风险预警机制。
3.医疗卫生改革方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着力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兼顾优化医院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改革,推动公立医院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发挥政府引领与监管,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作用,在体系、学科、质量、流程、运营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推动医院维护公益性和落实功能定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治理体系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探索对县级公立医院逐步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的县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进行分别核定、统筹使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完善基层评价标准。三是探索创新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实现泉州地面医学院校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有效衔接和深度合作。用好用足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引进一批医学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名医名家、领军人才。坚持“外引内育”并重,实施特色专科团队、高学历人才、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等人才培养项目。落实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激励机制,实行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等“三个一批”,培养实用型乡村医学人才,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板。“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市引进省级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团队10个、客座专家50名;培育50个省级、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50个市级专科专病诊疗团队;新增和培育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000名,培养300名基层适宜技术的技能型人才。四是实施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总量核定方式、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健全保障与激励相结合运行机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五是健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完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等纳入考核范围。
4.分级诊疗制度体系构建方面。要着力打破横向和纵向行政区域壁垒,以医保支付为纽带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机制,推动医疗资源共享和人才与病种下沉,建立合理就医新秩序。一是城市医疗集团要优质高效发展。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新机制。探索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配备、纵向合作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联体内医疗服务的同质化水平。二是区域医疗中心能力要高水平建设。①市域:全力创建2—3个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协作共建,重点加强市域高水平医院及重点专科的人才、临床技术以及科研能力建设。②县域:补齐县医院薄弱学科,加强重点核心专科建设,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呼吸四大救治中心,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减少患者跨区域就诊。③基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区域医疗次中心、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双达标”、二级医院、社区医院“四个一批”,健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激励机制。三是确保县域综合医改治理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医共体可持续运行,建立更灵敏、更有效的分级诊疗医保政策支持机制,做到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的有机衔接。
5.公共卫生体系改革方面。针对公共卫生体系服务能力不足、机制不活,预防和医疗机构协作不强等问题,要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突破资源、体制、层级及技术等方面的制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抓紧实施核酸检测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临床救治能力、医学应急救援能力、基层“哨点”防控能力等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设置市、县两级疾控局,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完善医防协同和城乡联动机制,构建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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