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医罚〔2024〕5号)
时间:2024-05-17 09:17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医罚〔20245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泉州市第一医院

处罚事由

泉州市第一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和第四项,参照 《泉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5-1和7-1 的规定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改正。

决定日期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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