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医罚〔2024〕K1号)
时间:2024-05-1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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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
泉卫医罚〔2024〕K1号 |
执法主体 |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执法对象 |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梁永翠中医诊所 |
处罚事由 |
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该诊所梁永翠医师共出具处方85份,且未能提供相关病历资料。综合现场检查情况、询问笔录、该诊所处方签和门诊登记簿等相关材料,确认该诊所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违反条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同时责令立即改正。 |
决定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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