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医罚〔2024〕K1号)
时间:2024-05-17 09:28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罚〔2024K1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梁永翠中医诊所

处罚事由

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该诊所梁永翠医师共出具处方85份,且未能提供相关病历资料。综合现场检查情况、询问笔录、该诊所处方签和门诊登记簿等相关材料,确认该诊所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同时责令立即改正。

决定日期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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