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医罚〔2024〕6号)
时间:2024-06-27 16:22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医罚〔20246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

处罚事由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发生医疗事故、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参照 《泉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7-1 的规定。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同时责令改正。

决定日期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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