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公罚〔2024〕2号)
时间:2024-09-27 09:01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公罚〔2024〕2号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晋江市金井镇程涛健身游泳馆

处罚事由

安排2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