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公罚〔2024〕2号)
时间:2024-09-27 09:01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
泉卫公罚〔2024〕2号 |
执法主体 |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执法对象 |
晋江市金井镇程涛健身游泳馆 |
处罚事由 |
安排2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
处罚依据 |
违反条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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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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