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医罚〔2024〕11号)
时间:2024-10-09 09:14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医罚〔202411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陈元海

处罚事由

医师陈元海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案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照 《泉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13-1的规定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

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