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医罚〔2025〕4号)
时间:2025-06-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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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
泉卫医罚〔2025〕4号 |
执法主体 |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执法对象 |
石狮陈淑惠中西医结合科诊所 |
处罚事由 |
石狮陈淑惠中西医结合科诊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
处罚依据 |
违反条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适用《泉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1-1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违法所得无法认定)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 |
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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