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公罚〔2025〕1号)
时间:2025-09-30 09:52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公罚〔20251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福建省星堡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安排1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决定日期

202592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