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公罚〔2026〕2号)
时间:2026-08-14 18:58 浏览量:

决定书文号

泉卫公罚〔20262

执法主体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法对象

晋江鸿福酒店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泉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序号11(级别:轻微、档次:A)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

决定日期

202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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