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9-1000-2023-00027
- 备注/文号:泉纠医办〔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7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3〕174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协调推进。各市级纠风局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局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泉纠医办〔2023〕1号),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施策、综合监管,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要加强沟通联系,共享互通线索信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交机制,组织联合查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级十三项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特别是针对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辅助用药和高值耗材、基因检测外送、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红包”回扣等方面,要创新监管手段与制度设计,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
三、以案明纪释纪。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国家、省通报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漏洞,着力长效机制建设。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广泛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案件的警醒和震慑作用。要持续做好《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学习宣传,做到人人掌握、人人践行,把行风教育成效转化为自觉行为,筑牢”红线”意识,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各成员单位、各地卫健部门、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要收集本辖区(单位)相关工作总结,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发送市卫健委医政科邮箱。
联系人:吴德坤,联系方式 :0595-22274332;
邮箱:qzyzk2003@163.com。
泉州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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