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9-0600-2019-00018
    • 备注/文号:泉医改组〔201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5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9-08-14 16:27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医改领导小组,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大会和(推进)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泉州市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1982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深化医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突出预防为主,以推进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县域综合医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等为重点,全力推动泉州医改向纵深发展努力构建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建设更加公平普惠的健康泉州。 

      一、预防为主,推进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  

      (一)落实健康泉州行动规划。对接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动员政府部门、社会和个人参与健康共建,坚持预防为主,实施一批健康促进行动(癌症、慢性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儿童视力档案,制定健康教育、跟踪干预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宣教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市卫健委、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二)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落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急救指挥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强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升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能力和质量水平。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创新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运行机制,鼓励通过增加提供市场化医疗服务,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医务人员奖励,调动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三)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益。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核定成本给予相应经费补助,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内容(慢病健康管理、孕产妇随访、0—6岁儿童预防接种、老年健康体检等)与家庭医生签约有机融合,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促进资金更多用于疾病前期的干预和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防治。通过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会化运作,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市卫健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二、坚持三医联动,推动实现多方共赢 

      (四)建立健全三医联动长效机制。明确政府主导责任,建立党委领导下,政府主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同心协力、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发挥医保牵头作用,以群众、医保、医院和医生等多方受益为导向,合理制定三医联动的目标要求、量化指标和具体改革措施,建立对相关部门联动、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幅控制、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院收入结构优化等指标的考核机制。(市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扩大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覆盖面,精神病专科医院实行按床日精细分组收付费管理。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全面实施医保打包支付政策,完善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允许总医院推行总额下按病种按人头支付方式改革。支持鼓励泉港区、石狮市和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改革试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合理支付标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市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负责) 

      (六)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和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双排名靠前药品的监管力度,建立药品采购使用双排名(使用量、金额)制度,推行对用量不合理增长的重点监控药品实行阶梯式降价。加强“4+7”集中采购药品监测,按时按质完成集中采购量。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则上以集中采购中选价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市医保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负责) 

      (七)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加强临床药师配备,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检查力度,合理制定医院临床用药目录,规范药品使用。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门诊特殊病种根据病情可一次性开具2个月处方量药品,药占比不纳入院长年度目标、医保和院内科室绩效考核。建立医疗机构处方流出与药店处方药销售信息化监管平台,重点加强抗菌药物、血液制品的管理。(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价格监测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开展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摸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优化医药收入结构。科学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探索住院药事服务、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等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不纳入医保支付)实行目录管理,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市医保局、卫健委负责) 

      (九)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医保基金支出结构、流向和参保人实际受益情况监测机制,建立医保基金使用信息部门共享制度。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科学制定2020年医保报销政策,探索建立与筹资增长水平相匹配的医保补偿政策。用好用活医保结余基金,最大限度发挥结余医保基金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待遇的作用。鼓励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不具有理财投资性质的商业补充健康保险,逐步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医疗共济。开展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使异地就医患者在全国联网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市医保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三、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十)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发挥医管委作用,保障政府投入政策和运营保障机制,制定医管委责任清单和议事规则,明确医院自主权限。全面推进院长年薪制,建立以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基础的院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院长任职、薪酬和医院的财政补助、工资总额核定、医保政策调整和等级评审等的重要依据。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实施总会计师岗位全覆盖,试行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全额支付。出台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绩效考核办法,明确总会计师派驻管理模式和薪酬。(市医管委、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医管委负责) 

      (十一)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党委的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健全医院党建机构,注重发展医院骨干人才入党,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明确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2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十二)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全市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制定章程。发挥医院专业委员会作用,提倡专家治院。加强公立医院预算管理,重点加强医疗设备效益、收入结构、运行经济等的分析研究,全面推进医技科室、手术科室等全成本核算。规范医疗服务、经营与财务、医疗质量、信息运用、医院文化等13方面制度。(市卫健委、财政局负责) 

      (十三)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依法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推进公开竞争上岗,建立科室负责人目标管理考核制,实现能上能下用人机制,试行符合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优化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及动态调整办法,完善以岗位为基础的内部绩效分配制度,推进科室二次分配。建立院长副院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三级目标分配、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排名管理,探索末位调整制度。重点岗位、引进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完善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模式,出台市县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 (市卫健委、人社局、市委编办负责) 

      (十四)深入开展暖心服务三年行动。全市15家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入全省医院满意度测评前50名。全面梳理群众就医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建立院领导值日坐班制度、联合查房、急诊首诊、督导考核等19项管理制度。加强优质护理人员培养基地建设,支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成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大力提升医药护理人员培养水平,并面向社会特别是乡村医生开展医学类专业在职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等,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市卫健委、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四、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十五)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县域医疗三大平台六大中心、核心专科和薄弱学科,强化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学科为核心的能力提升。制定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具体措施,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达标率提升10个百分点(总数753项)。落实泉州市政府与福建医科大学战略合作,设立名医(省级主委)工作室,合作共建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十六)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进一步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医疗服务实现收支盈余,允许提取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基层医务人员奖励。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力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乡村一体化的公益性村卫生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出台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文件,创新全科医生培养机制。(市卫健委、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十七)推进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建立健全2019年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支付关联指标、监测指标监测,强化目标管理,统筹使用好世行贷款和财政资金,重点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比、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改革和基层信息化建设等指标任务进度。(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负责) 

          (十八)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石狮、永春、德化三个试点县负责统筹县域紧密型医体建设,理顺县域总医院与县卫健、医保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县卫健局与总医院、总医院与分院两张权责清单。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高效统一的分院管理机制,推行薪酬分配、医疗质量等八统一管理。落实医院功能定位,以总医院院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为基础,建立以社会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分院绩效考核体系,结果与分院院长年薪、分院工资总额、财政投入和医保支付等挂钩。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及公共卫生等改革集成创新,安溪、石狮列入省级县域综合医改(医共体建设)示范点及国家级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县。(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人社局,石狮、永春、德化、安溪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十九)加快推进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建设。推进集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成运行医学影像(含超声医学)中心等5大中心,完善内部运行制度,推行成员单位临床科室大主任制度管理,合理新增多家紧密型、协作联合型成员单位。(市卫健委,市第一医院负责) 

      (二十)全力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借助省医疗创双高建设,充分整合区域医疗专科、疾病资源,大胆探索合作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高水平医院与我市医院合作,力争建设1—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市卫健委、发改委负责) 

      (二十一)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区域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强化市级公立医院外科能力建设。着力建设国家级临床医学实验中心、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分中心。加强市级重点专科内涵建设,建立重点专科激励与评价机制,形成市级医院龙头效应。完善推动市、县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多学科联合的专病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远程会诊服务平台,健全全市医学危急重症救治网络体系。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建设。(市卫健委、发改委负责) 

      (二十二)推动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鼓励社会办医,扶持新业态医疗机构设置,落实对台“66政策。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二十三)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分级诊疗信息化系统整体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软件的应用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全市公立医院统一预约、个人健康档案网上查询。落实拓宽特殊门诊医疗保障信息化服务。(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负责) 

      (二十四)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31个,推行定病种、定标准、定机构大病救治工程。提高扶贫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市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财政局负责) 

      六、完善支撑体系,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二十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市中药院内制剂中心,支持建设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成立泉州市中医医疗协作联合网络,着力提升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落实市政府与上海中医药大学战略合作,推进市中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合作共建。(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二十六)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柔性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对接人才港湾计划,构建全链条的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加快实现卫生人才总量倍增。继续实施高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培养工程,落实政府特殊岗位补贴,重点培养儿科、产科、重症监护、精神卫生等紧缺薄弱学科的人才。(市卫健委、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抄送: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市委组织部、市体育局、扶贫办。  

         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                                                                               2019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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