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泉卫公罚〔2023〕1号)
时间:2023-08-28 10:37
决定书文号 |
泉卫公罚〔2023〕1号 |
执法主体 |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执法对象 |
泉州市王潮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安排1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及未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检测 |
处罚依据 |
违反条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条及《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决定日期 |
2023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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