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泉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
泉卫计基妇〔2019〕1号

  为有序规范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签约服务包的种类及内容

  家庭医生团队主要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基本服务包、重点人群包和个性化服务包三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内容是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的约定服务项目,须在签约服务协议书中列明。个性化服务包由签约居民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签约服务费的标准及分担机制

  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服务,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签约居民个人缴费三部分组成,有条件的县(市、区)财政可予以适当补助。基础服务包和重点人群包收费标准暂定为120元/人·年,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人·年,从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医保基金支付70元/人·年,从参保对象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内列支,与普通门诊共用一个封顶线,市医保局可根据基金支出情况适时调整由医保基金承担的签约服务费;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0元/人·年,由个人现金或医保个人账号结余资金部分支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医疗叠加保险专项资金支付)。个性化服务包服务项目内容按照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单位收费标准执行,鼓励适当下浮收费标准,具体包干的收费标准由各医疗机构对外公开后执行。签约服务须经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对象按规定签订协议。

  三、签约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资金支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有效签约服务人数及签约服务项目和工作量,按每半年进行考核结算。在提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纳入专账管理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剩余资金统筹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资金支付。按照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结算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医保〔2018〕99号)要求实施。

  四、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转诊转院率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费的支付挂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专账,按照“多劳多得、绩效挂钩、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绩效考核,按照实际签约人数将签约服务费按年或季度支付给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及与家庭医生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市级近期将依据省级方案制定《泉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家庭医生团队内部签约服务费的分配比例,具体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

  五、其他事项

  (一)签约服务包内容。各县(市、区)卫计局要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需求,重点围绕慢性病管理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签服务,遴选针对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服务项目,组成单一或复合型的个性化服务包,供签约居民自主选择。并做到随着居民健康需求的改变,及时对服务包进行动态调整。

  (二)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年度内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督导评估要实现全覆盖;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解决“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的问题,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同时鼓励探索开展第三方考核评估。

  附件:1.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服务包

        2.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包

        3. 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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