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闽卫办医政函〔2019〕33号),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管控,严格落实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1.结合实际,引用省级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省级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20个品种全部纳入泉州市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见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地卫健行政部门与市属医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药品监管平台和院内信息系统,结合本地区(单位)药品采购金额排序、药品使用监测结果、处方点评情况和医药费用增长率、次均药品费用增长情况,科学制定本地区(单位)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目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以政务公开、
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医院将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报《医疗机构许可证》核发地卫健行政部门备案,各地卫健行政部门(本区域制定总目录)和市属医院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市卫健委备案。
2.规范管理,健全重点药品管理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完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明确院科两级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建立统一规范、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操作高效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机制,加强目录内药品采购、使用、点评的全过程管理。要充分利用、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对重点监控药品的采购使用等情况实施监测预警、干预处理及公示公告等工作,严格执行“药品双十排名”,对出现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要加强监测预警并查找原因;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通报、限量、清除出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临床合理用药。
二、突出重点,加强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力度
1.落实基本药物政策。按照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功能定位,各地各单位制订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时,应首选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同类药品时,在保证药效前提下应当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医院应当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及处方比例应逐年提高,市属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应达到25%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应达到3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应达到40%以上,同级别专科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可下调5%,同级别中医类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参照综合医院要求执行。
2.强化处方点评。各医院要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对纳入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开展处方审核点评,每月对进入医院药品消耗金额排名前20的重点监控品种进行处方审核点评,点评结果公示通报、反馈及利用。根据全市药品采购排名情况,结合临床用药实际,我委组织专家遴选我市第一批处方点评建议药品目录(见附件2),各地各单位结合医疗机构日常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对用量大、使用频率高以及血液制品、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用量异常药品等同步纳入点评范围,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绩效、医师个人定期考核,对所有不合理用药发布院内通报。
2.加强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各医院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订落实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在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等方面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提升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师诊疗行为。对未纳入目录的其它药品,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疾病诊疗规范指南、药品适应症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开具处方。
三、强化监督,规范医院药事管理
各地卫健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对辖区内合理用药重点监控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督促医院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将重点药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医院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绩效考核相结合。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各医院要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和院务公开栏等,每月对药品使用量大、金额高且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进行通报。
各医院要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相同名称、相同规格、相同渠道(同为进口或国产)、疗效和预期一致的,原则上选取价格低且医保能支付的产品,对于选择价格高的产品须说明理由,经药事(医用耗材)委员会研究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若该品种存在违反行业“九不准”,将进行责任倒查。
附件:1.泉州市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2.泉州市处方点评建议药品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
附件1
泉州市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化药及生物制品)
序号 |
药品通用名 |
1 |
神经节苷脂 |
2 |
脑苷肌肽 |
3 |
奥拉西坦 |
4 |
磷酸肌酸钠 |
5 |
小牛血清去蛋白 |
6 |
前列地尔 |
7 |
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 |
8 |
复合辅酶 |
9 |
丹参川芎嗪 |
10 |
转化糖电解质 |
11 |
鼠神经生长因子 |
12 |
胸腺五肽 |
13 |
核糖核酸Ⅱ |
14 |
依达拉奉 |
15 |
骨肽 |
16 |
脑蛋白水解物 |
17 |
核糖核酸 |
18 |
长春西汀 |
19 |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
20 |
马来酸桂哌齐特 |
附件2
序号 |
药品通用名 |
1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
2 |
注射用头孢他啶 |
3 |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
4 |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 |
5 |
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
6 |
地佐辛注射液 |
7 |
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8 |
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 |
9 |
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 |
10 |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
11 |
维生素D滴剂 |
12 |
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 |
13 |
1,6-二磷酸果糖 |
14 |
胸腺五肽 |
15 |
氢溴酸樟柳碱注射液 |
16 |
罗沙替丁醋酸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