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9-3000-2015-00003
- 备注/文号:泉卫函〔201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12
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4〕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计生行业实际,继续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卫生工作方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⑴做好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
①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均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理,责任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把制度建设始终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线,明确信息公开程序,制定信息公开审议制度、备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反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完善公开目录。根据福建省卫计委《关于卫生系统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和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对原有公开目录进行修订,从而使院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翔实。
②创新形式,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强化网络公开。为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市公开办统一部署,对今年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网上公开。在泉州市卫生局网站上设立信息公开栏目,市第一医院等4家市直医院已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可行有效的公开形式,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利用院内有线电视,设立专用频道,向病人公开医院药品价格、服务项目收费等,全面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门诊、住院病人提供收费“每日清单”,提供费用查询服务。三是突出重点热点问题。各单位结合医疗卫生领域的服务特点,以患者看病就医过程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将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三类:一是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重点公开行政审批、医疗服务、行风建设等情况;二是以患者为对象,重点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执业医师信息等;三是以内部职工为对象,重点公开单位大额度资金使用、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计划、基建项目等重大问题。
③加强监督,保障信息公开。把加强监督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不断完善监督体系,确保取得成效。针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指导,帮助各单位逐步理清思路,解决薄弱环节,推动了工作落实。
⑵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重新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更新校正,并报市编委办审核待批。
2.关于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⑴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①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由一名熟悉全面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并指定办公室熟悉业务有较强文字能力的人员作为联络员,同时健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卫生新闻工作计划制订和重要信息发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按照要求,相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声音发声,提高发布权威性。
②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组织局机关、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的新闻发言人共15人,参加全国和谐医患关系与战略传播暨福建省卫生系统新闻发言人高级研讨班,从政策、理论与实践层面进行培训,并进行模拟演练,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③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制度,健全舆情收集、主动发布、专家解读、沟通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网站维护等工作,并在局网站内完善了相应的目录及内容,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不脱节,措施不减弱,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⑵围绕主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①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疑释惑。结合医改工作,积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做法、新经验的宣传报道,新政策、新举措的解释说明,因时因事,做好释疑解惑,使广大群众知晓、理解、支持改革。如,我市医院床位相对紧张,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年均增长床位均在2500张以上,同时还加强薄弱专科床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从而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住院难,通过有效宣传,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②发挥行业优势,有效借脑专家。医疗卫生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时,我们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借用医疗卫生专家观点、意见,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
③回应群众关切,做好在线服务。通过局长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情况反映,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各种诉求。截止12月31日,共接受局长信箱咨询投诉138件,答复率100%。
3.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及时办理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畅通诉求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咨询件的办理答复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做好解释答疑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2014年1-12月,市卫生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件,并依法答复。
4.关于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情况
⑴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导作用。依托市政府网站建立市卫生局网站,配合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做好市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卫生相关栏目信息,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整合形成专题栏目,如:“党的群众路线”、“医改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和可读性,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频率和力度,今年来,我局共发布网站信息249条。
⑵发挥传统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一是建立卫生宣传队伍,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健康教育科,配备专职宣传人员8人,主要负责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二是每年投入14万元加强卫生宣传工作,拓展宣传阵地。与泉州晚报联合,开设健康专版,每周二、四分二期刊发卫生新闻、健康知识、服务动态等信息;与泉州电视台合作,在电视台“今晚播报”栏目上每周二次刊播卫生新闻 +和健康常识科普等,提高群众健康行为知晓率和形成率。今年来,编发卫生简报28期,与晚报社、电视台媒体合作宣传报道229次。
⑶规范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信息的发布制度。制订新闻应急方案,确保在发生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危机事件时按照新闻发布程序,杜绝擅自或越级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等行为发生,以免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可能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卫生事件,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安排,由统一的新闻机构或渠道发布相关信息。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的协调安排,确保单位新闻宣传的管理统一、口径统一、信息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历年累计达69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18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1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依托本部门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纸质查阅两种公开形式,并辅以人工电话或传真受理、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继续完善本部门网站,增加公开专题栏目,充实网站内容。通过局长信箱等栏目及时反馈群众的咨询投诉;设置方便群众获取和了解的公开形式与公开渠道,定期向群众公开全市医疗卫生和计生相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截至2014年12月,201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历年累计3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无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0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我委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制度,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原市卫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已于2014年底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4 |
69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4 |
69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3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令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三、计生工作方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原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定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依法、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泉州人口信息网”作为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并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及时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
按要求编制原市人口计生委2013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说明、相关决算表和2014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说明、相关预算表,经审定后在计生部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认真梳理原市人口计生委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职权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保留等清理意见,逐条逐项分类登记,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社会热切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信息以及相关解读信息,增进群众对生育政策调整的了解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至2014年底,原市人口计生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其中2014年主动公开11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32条,其中2014年主动公开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1条,其中2014年主动公开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其中2014年主动公开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9条,其中2014年主动公开10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2条,其中2014年主动公开2条。在通过计生部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依托泉州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此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至2014年底,原市人口计生委累计受理5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14年受理1份网上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取计生“二女”户在开办企业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信息;已答复申请人其所申请获取的信息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并告知掌握该信息的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原市人口计生委收到1份网上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至2014年底,原市人口计生委累计受理5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原市人口计生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申请人于2008年、2013年两次向原市人口计生委申请公开同一内容的政府信息,原市人口计生委于2008年已依法答复,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第五条第十三项规定,于2013年对其提出的申请不予重复答复。申请人对其2013年提出的申请的办理情况不满意,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请求被驳回;再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2014年底,原市人口计生委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原市人口计生委对照《条例》、《办法》及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为计生工作特殊性、可投入的人手不足等原因,制作发布的信息在数量和质量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审核确认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和相关权力运行流程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制作力度,提升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更新效率,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消除信息公开空白点、疏漏点。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原市人口计生委与原市卫生局于2014年底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3 |
28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113 |
284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5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5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1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