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9 17:03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卫计委门户网站www.health.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卫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幢,邮编:362000,电话:22273996,电子邮箱: bgs201708@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泉州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各项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明确信息公开负责机构、人员等。制定下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室及相关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对各县市区以及各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工作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 (二)全面推进公开工作。2018年度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7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委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8〕43 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按规定将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今年来发布有关重点项目信息2条。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更好的规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制定了《泉州市卫计委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主要公开范围包括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卫生监督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科普、疾病应急救治、健康扶贫、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件、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方面。出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每月定期公开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质非法行医等监督检查结果在委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累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卫生经营单位1.1万多户次,立案查处536件,罚没款610多万元,获评国家优秀典型案例1件。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250份、市政供水监测833份,合格率分别为94.7%、95.9%。 四是突出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合规的总体原则,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按照公开时限公开本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完善网站栏目建设。我委今年在原有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新增卫生监督执法专栏,向社会发布水质监测、无证行医、健康机构等相关信息,已发布15条相关信息。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问题,我委在网站开设了“暖心服务”、“扫黑除恶”和“健康扶贫”专栏,发布开展暖心服务三年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健康扶贫有关政策的有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堵点问题。加大专题栏目建设,增加权力运行、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等专栏,做好热点问题公开,对群众关心群众问题的解读,让群众了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提高公开信息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委机关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5条,均为全文电子化在“泉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开,并报送福建省档案馆和福建省图书馆。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1条。委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2018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各自的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类别为: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5条;应急管理1条;公共卫生监督1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条,均为全文电子化在“泉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开,并报送福建省档案馆和福建省图书馆。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委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公报公开(主要是规范性文件,由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开)、其他形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类政府信息全部通过网站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目前已发布信息5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市政府公报发布《泉州市“光明扶贫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泉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泉州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2018年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等本级公文34份,转发上级文件1份,并对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配套政策解读公开。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在委网站设置“在线调查”、“民意征集”和“主任信箱”等公众参与栏目,加强与主流媒体、主要网站的沟通联络,对涉及本系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等。一是加快舆情回应速度。增加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加强舆情管控,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二是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积极稳妥做好医疗、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计生政策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网络申请数14件。主要是企业标准、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15件中均已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所有受理意见均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结办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指明申请方向,未有“不予公开”情形。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本年度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0次。历年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越来越关注,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要仍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有: 

      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没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其他公开渠道。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缺少互动性栏目  二是部分咨询类和信访类问题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提出,增加了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数量。目前,信息公开工作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改革创新,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轮动快,工作衔接还有一定空挡,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 

     

      

      2019年,我委将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精神,按照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官方网站功能,不断加强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营造卫生健康服务的浓厚氛围,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有关疾病预防措施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积极运用各种公开渠道,及时、权威发声,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增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三)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升网站影响力,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加强岗位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 

     

    35 

    113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 

    113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 

    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5 

    4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4 

    4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5 

    4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2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2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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