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制订《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指南》是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指南》,了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介绍、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和公布的具体方法、如何提出申请、处理申请的流程和答复方式等等。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式较为复杂,建议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获取政府信息前,详细阅读《指南》,根据其具体说明选择最佳的获取方式。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本委办公室负责。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今后将依照本机关的具体工作情况不断更新《目录》的内容。
01机构职能
02法规规章和规范
03规划计划
04统计信息
06财政预算决算
07政府采购
08行政许可
09重大建设项目
10扶贫、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应急管理
12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社会公益事业
16抢险救灾、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25工作动态
30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2提案建议办理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市卫健委编制的《泉州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㈡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纸质查阅两种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泉州市卫健委网站”或“泉州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微网站栏目,查阅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以及信息内容。“泉州市卫健委网站”网址是http://health.quanzhou.gov.cn/ ;泉州市卫健委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2.纸质查阅公开的信息,可到泉州市卫健委办公室或泉州市档案馆查阅。
泉州市卫健委办公室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栋6层,联系电话:0595-22273996,传真电话:0595-22279821,开放时间为法定的上班时间。
(泉州市档案馆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大院内,电话:0595-22390890;图书馆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311号,电话:0595-22199085)。
3.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㈠受理信息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当面申请及咨询:泉州市卫健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2273996
传真号码:0595-22279821
通讯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栋6层
邮政编码:362000
网络申请:http://health.quanzhou.gov.cn/zfxxgk/zfxxgksq/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当面申请及咨询:市档案馆
如需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市档案馆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庄府巷24号政府机关大院10号楼一楼查阅室
咨询电话:0595-223908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㈡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推荐填写《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
2.申请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人可以在“泉州市卫健委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直接网上发送到电子邮箱即可。
②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④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等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理效率,请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⑴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⑵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⑶答复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面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监察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五、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如下: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文号
(一)信息名称:简要描述信息内容。 、、
(二)信息分类: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包括9个一级类别。9个一级类别分别是: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行政许可、 扶贫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应急管理、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提案建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