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在委直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依托市第一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计执法支队、市第三医院调整组建了5支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共111人,并制定出台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
市级卫生应急队伍组建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原则,非应急状态下日常管理由队员所在单位负责,应急响应状态时服从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队伍主要参与较大级别及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分为市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救援、市级心理干预救援等5类,每支队伍设立队长、副队长。
市卫生计生委委托队长所在单位储备、供应开展应急工作必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装备、药品、快速检测仪器、实验室试剂、医疗器械等物资,并将为队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用品和个人装备,确保顺利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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