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来泉有关领导、外宾的医疗服务安排工作。负责市直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武警等部队的医疗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2227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