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实用型人才补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卫人〔2020〕130号)文件,拟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实用型卫生人才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符合泉卫计人〔2016〕23号文件规定的委直属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儿科、产科岗位和急救指挥中心、市传染病院临床医师岗位(含影像、检验、麻醉技师)岗位每人每月按初级500元、中级800元、高级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市第三医院临床医师(含影像、检验、麻醉技师)岗位每人每月按初级1500元、中级2000元、高级2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未列入实用型人才范围的其他紧缺专业人员补助按照原有政策每人每月500元实行。
经各单位汇总申报,2020年度委直属单位实用型卫生人才共614人(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泉州市卫健委人事科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补助人选,并落实相关补助政策。
公示时间:
监督电话:0595-22271625(泉州市卫健委人事科)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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